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6|回复: 0

2025 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导读---第八编 社会治理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30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30
发表于 昨天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罚有尺度护有温度

应知应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处罚的行为很多是《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里所规定的行为,只是情节尚未达到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治 安处罚的行政拘留可以限制人身自由,是严厉的处罚手段,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又被称为“小刑法”。治安处罚除强调过罚相当外,更强调要公开、公平、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保证在“罚有尺度”的同时,能有温度地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根据该款规定,首先,治安处罚要公开公正,处罚的过程和依据要公开,保证执法透明,让公众了解并监督;遵守正当程序,保证处罚的尺度要公正,不偏袒,确保法律适用的公平性。其次,尊重并保障人权,要求处罚过程中要尊重处罚对象的人格尊严,文明执法保障其合法权利,并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提供救济措施,如听证、申诉等权利。最后,公开公正原则限制执法时过度的自由裁量,防止“选择性执法”“乱罚款”等破坏公权力的公信力问题;尊重保障人权体现了从“管理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符合现代法治对于人权尊重的精神。

 

法治故事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其中第三十四条颇受争议。该条列举的应罚事项包括“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感情、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其中,关于“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内涵比较模糊,公民会有不同的理解,执法者也必然面临处罚标准模糊的问题,容易导致选择性执法,甚至导致行政处罚的任意扩张;而“穿衣自由”是由宪法保障的公民自由,如果国家权力直接干预公民个人的日常穿着,显然侵犯人权。治安管理处罚是国家对个人行为进行惩戒的重要机制,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注重对人权的保障,不应过度干涉公民权利,随意扩张行政权力。

2025年6月27日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采纳上述意见,不再使用“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表述。将该条文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修改为:在国家举行庆祝、纪念、缅怀、公祭等重要活动的场所及周边管控区域,故意从事与活动主题和氛围相违背的行为,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或者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或者制作、传播、散布宣扬、美化侵略战争、侵略行为的言论或者图片、音视频等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美化侵略战争、侵略行为的服饰、标志,不听劝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修改后的条款明确了处罚标准,更方便执法尺度的把握,不会导致行政执法权随意扩张侵犯公民权利。

 

条文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释法说理,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法治博览

南北朝时期,于仲文曾经担任过北周时期的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只找到了一头牛,而两家人都前来争着认领这头牛,州郡长官很长时间也没能解决这一纠纷。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案极易解决。”他就命任、杜两家各驱赶自家的牛群来,然后把两家都认领的那头牛放出去,那头牛便径直向任家的牛群走去。见状,于仲文谴责了杜家人,杜家人认错而去。老百姓纷纷称赞说:“明断无双有于公。”

 

02别让“机闹”闹出飞行安全事故

应知应会

近年来,扰乱机舱秩序,甚至危害飞行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在飞机上霸座;因调整座椅靠背、放置行李、机舱服务等问题逞强耍横、起哄闹事;在飞机卫生间内吸烟;违规拉开应急舱门;为“祈福”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等等。由于飞机高空运行封闭运输,安全性要求极高,这些行为不仅扰乱民航运行秩序,影响旅客出行,还给飞行安全带来隐患,甚至引发灾难性后果。为给打击“机闹”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202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从严惩治吸烟、霸座、殴打辱骂机组人员、违规开启应急舱门等扰乱航空器客舱秩序、危害飞行安全的各类“机闹”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民航领域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作出了细化规定。常见的霸座、机舱内打架斗殴、辱骂恐吓机组成员、损毁财物、不听劝阻使用电子设备或充电宝等行为,都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机闹”不只是承担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会构成刑事犯罪。万米高空,遵守安全规则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法治故事

2023年12月30日,大兴机场某出港航班上,乘客董某只买了自己和儿童乘客的头等舱机票,却以保姆赵某要照顾小孩为由,要求让坐经济舱的赵某来头等舱抱小孩占座。空乘人员表示,两岁孩子不可以抱在怀里,即便要让赵某到公务舱,也必须加钱升舱。董某不予理会,与空乘发生激烈争吵。双方僵持不下,空乘选择报警。航班延误最终被取消。首都机场公安认定董某、赵某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董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赵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条文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设施、设备,或者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拉扯、殴打驾驶人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治博览

韩非子是个讲故事的高手,他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个鲁国人跟着君王去打仗,结果三次上战场,三次都半路跑回了家。有人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家里有80岁的老母亲,他要侍奉母亲。孔子说这是孝道,要提拔这个人,官升两级。可是韩非子认为,这个孝子是国家的叛臣,大家都像他这样,靠谁去打仗呢?

 

03言论自由,谣言不能自由

应知应会

网络时代流量可以变现,各路博主、播主为了涨粉引流,制作虚假视频在网上发帖,蹭热点造谣传谣。不要以为网络是虚拟的,就是法外之地。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人们可以交换信息、交流思想,网络世界已经成为现实生活的延伸,具有公共属性。在网络造谣传谣,谎报险情、疫情、警情,会打破现实中公众生活的安宁平稳,扰乱公共秩序,而且还会占用和浪费公共应急救援资源。“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相比传统媒介,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谣言可以在瞬息之间蔓延,要消弭影响难度更大,必须及时打击才能稳固社会秩序。网络是虚拟的,责任是现实的。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引起公众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触犯的罪名包括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散布谣言包括捏造事实散布和明知是谣言还大量转发;谎报是捏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散布和谎报都是故意为之,误信传言而散布,或误报险情、疫情、警情,不能认定为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要区分故意造谣传谣,和公民言论自由的界限。公民没有捏造或歪曲事实的故意时,不能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言论可以自由,谣言不能自由。不要以为在网络空间查不到谣言的来源,技术的发展足以进行网络溯源,让造谣传谣的黑手暴露在阳光之下。在享受数字时代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只有当每个参与者都自觉遵守规则时,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法治故事

吴某课、高某、应某达等3人为吸粉引流,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一段视频,内容为某人因手机开通碰一碰支付功能,导致路上被他人利用POS机隔空盗刷从而造成财产损失,后又虚构报警找到嫌疑人并追赃挽损的内容。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该条短视频是吴某课等人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的“摆拍”行为。该谣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传播,引发群众对手机隔空盗刷造成资金损失的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吴某课等人因捏造并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致歉。

NFC是近场通信技术的英文缩写,是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允许设备在10厘米内进行数据交换。杭州警方曾与网络安全专家通过技术演示指出,现行NFC支付需多重验证且存在感应距离限制,所谓“隔空盗刷”不具备技术可行性。

 

条文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法治博览

公元1062年5月,正在枢密院处理军政要事的包拯突然发病,卧床不起。自知来日不多的他提醒家人要谨记自己的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包拯让家人把这段话刻在石碑上,立于堂屋东壁,时刻警示子孙,永远不要忘记。

 

04为生命让出通道,不记违章

应知应会

遇到突发事件时,时间就是生命。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或是抢险救灾,或是抢救生命,或是抢险维修。阻碍应急救援车辆执行任务,一时一分的耽误也许就是生命的代价。然而小区消防车道成了停车位,救护车拉响警报前车堵路不让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生活生产活动,法律赋予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给特种车辆让行是公民的义务。因履行让行义务而违反交规的,不需要承担违章责任。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是指在应急救援的特种车辆通行的路面上,设置障碍物或者以挖掘壕沟等方法阻碍车辆通行,或者对正在行驶的特种车辆,以故意穿插、超越、压慢行驶速度等方式阻碍其正常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其他车辆需要无条件给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是法律规定。2014年,深圳启用了“救护车无忧避让”系统,交警根据救护车上传的图片直接免罚,无需车主申诉。深圳车主形成了“愿意让、放心让”的共识。还有不少城市为“避让救护车”的规定撑腰,“不让道即受罚”成了法治红线。不予避让,阻碍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轻则警告罚款,重则行政拘留。让行有法可依,不让违法必究。

 

法治故事

2023年5月26日,四川成都一个十字路口,一辆私家车在等红灯时挡住了120救护车。现场视频显示,救护车司机下车和小车车主解释,自己正在出任务,情况很紧急,即便闯了红灯,他们都可以开具证明,并协助其向交警申请撤销处罚决定。可车主却极其不耐烦地说道:“凭什么给你让?扣分你上哪里给我取消啊?”说罢,就将车窗关上拒绝沟通。事后交警部门介入调查。5月27日,交警对小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条文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或者执行上述紧急任务的专用船舶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检查点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法治博览

晁错是西汉法家思想的巅峰人物,他以其深厚的法家思想,成为汉文帝与汉景帝时期不可忽视的政治家。晁错早年便专注于法家思想,后来又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儒法兼备的独特理念。汉景帝即位后,他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政治主张和举措,包括削藩、重农贵粟和联合胡人诸国抵抗匈奴等。

 

05饲养宠物的法律“攻略”

应知应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少数人不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成为社区治理的一大顽疾。违规饲养大型犬、遛狗不牵狗绳、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种种不文明养宠行为成为引发小区矛盾的重要因素。饲养宠物却疏于管教,带来了卫生、安宁、安全等问题,尤其是宠物伤人事件屡屡出现,引发小区居民的担忧与恐慌,经常成为舆论的焦点。治理不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法律不能缺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予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常表现为:动物制造噪声如犬吠、鸡鸣等干扰到他人正常休息;不约束饲养动物,放任饲养动物乱跑,惊吓、恐吓他人;放纵饲养动物随地排泄后不清理,污染公共区域或他人门户环境。如果故意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就不属于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了,而是借物伤人的行为,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不文明饲养宠物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责任外,还可能由于宠物伤人,饲养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为严重的情况是饲养人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导致所养宠物致人重伤的,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治理不文明养宠乱象是一项系统工程,更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多元共治”大法器,推动社区组织、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群众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社区。很多城市出台了规范养犬的管理条例,规定了宠物登记、许可和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理不文明养宠行为。法律法规不禁止饲养的动物公民都可以饲养,但权利的边界是不能干扰他人的生活安宁。

 

法治故事

2023年8月4日18时,刘某在路过某驾校内封闭的机动车训练场地时,被曾某正在场地内训练的一只中型犬追逐。刘某身上多处受伤,事后曾某配合刘某进行疫苗接种治疗。经查,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22日,周边小区也发生过曾某饲养的犬只伤人事件。公安机关认为曾某在非犬只训练场地训练犬只,致人受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曾某处以警告。

 

条文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法治博览

刘墉,山东诸城人,清代政治家,官至内阁大学士,为政公正清廉,办理案件不偏不倚,声名远扬,百姓叹服刘墉的品行,将其比为宋朝的包拯。嘉庆初年的弹词《刘公案》,就是以刘墉在江宁知府任上决断疑案、为民做主的故事为蓝本改编而成的。

 

06守护未成年人的用网安全不是粗暴的“断网”和“戒网”

应知应会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生活学习使用网络是未成年人的常态,但网络环境鱼龙混杂,充斥着一些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欺凌、网络沉迷也屡见不鲜。“断网”“戒网”,简单粗暴地将未成年人堵在网络之外不现实,为未成年人搭建一个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方为可行的路径。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性法律,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社会共治,确立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主体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全面构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四个方面。在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方面,《条例》规定,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主要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这有助于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其免受网络侵害。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方面,《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明确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为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严格限制个人信息处理者收集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范围,并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因为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同意处理未成年人非必要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而拒绝未成年人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条例》还通过技术治理的方式防治网络沉迷,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机制,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法治故事

2024年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实施之年。网信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从严打击网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

某网信部门巡查发现,短视频平台部分账号集纳“沙雕动画”,包含大量血腥、惊悚等负面内容。部分账号恶意改编经典动画,发布“暴力海绵宝宝”“惊悚米奇”等内容。部分短视频内容借助动画形式,模拟校园欺凌情节,美化自杀自残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信部门对相关平台予以行政处罚,关闭一批集纳发布“沙雕动画”的违规账号。

 

条文链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产停业或者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法治博览

何荣祖是元朝的一位重要人物,他在元朝立法、监察和执法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何荣祖参与了元朝法律的编纂工作,编纂了《至元新格》,这是元朝立国后的第一部系统性法律。他还建议编纂《大德律令》,尽管未能完成,但为后来的法律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

 

07为孩子的个人信息做“加密”保护

应知应会

在互联网时代使用社交软件时,稍不注意就会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更容易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最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就是社交媒体上家长晒娃和未成年人自己分享生活点滴。给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加密”保护,家长是第一责任人。首先,家长不要在社交媒体上晒出孩子姓名、学校、所住小区、固定行程等信息,并设置隐私权限,只向亲友展示,避免陌生人看见。其次,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告诉孩子哪些信息是隐私,不能在网络上分享,哪些信息要谨慎对待,如何识别网络诈骗,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筑牢保护孩子个人信息的防线。最后,一旦发现孩子的个人信息泄露,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威胁孩子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是敏感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有严格限制。家长可以要求社交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有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措施防止未成年人信息扩散的义务,必要时还应采取措施保存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家长和孩子切记不要在社交媒体上过度公开个人信息,泄露之后不要恐慌,及时采取措施维权补救。

 

法治故事

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舒某在互联网上精心设计个人信息并伪装成未成年女孩,主动结识“同龄”女孩,在打造各种人设骗取对方信任后,通过交换个人信息、隐私照片、隐私视频三个步骤进行所谓的“闺蜜考验”,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让多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发送裸露隐私部位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2022年7月,网络平台员工在日常巡查后台时,发现有用户在平台上向未成年人索要隐私内容,遂向警方报案。2024年3月2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与此同时,海淀区检察院一方面对涉案照片、视频采取阻断处理,另一方面以该案为契机建立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治罪与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主动分析查找案件线索并成功查办其他相关案件,进一步实现打击与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条文链接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未成年人私密信息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治博览

宋代瑶人居住在端州北岭山一带,瑶汉之间因水源、狩猎等原因,经常发生冲突。官府采取镇压的方式解决纷争,可纷争愈演愈烈。包拯到任后,采用调解安抚的方式,引导瑶人从事种植,鼓励汉瑶交易,逐步缓和双方矛盾,令社会安定。

 

08非法穿越保护区:冒险游戏,法律不容!

应知应会

在一些户外探险网站论坛,常有人发帖组织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户外探险者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失联遇难的新闻时有曝出。《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研需要必须进入的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也就是任何未取得批准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行为都是非法穿越行为。自然保护区按功能划分为缓冲区、实验区和核心区。其中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和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自然保护区条例》对于核心区的禁入规定,一方面是因为核心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每一次非法穿越者的涉足,都可能对当地的植被、土壤等造成破坏,影响到动植物的栖息地。另一方面是因为核心区地势复杂、天气多变,很容易发生失联甚至遇难的事件。所以禁止非法穿越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敬畏自然,注意安全,这才是户外探险的正确打开方式。




法治故事

博主“猛龙过江”是一位资深驴友。2024年8月,“猛龙过江”在骑单车挑战陕西秦岭山脉鳌太线时,意外发现当年7月初穿越鳌太线失联的马某圆,并将信息报告给警方。随后,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黄柏塬派出所确认马某圆身亡,警方排除刑事案件可能。10月30日,“猛龙过江”在山西太原尖草坪区崛围山野外行走时,又发现一具白骨,并报警处理。两度发现遗体让“猛龙过江”处于风口浪尖。好心报警固然应当被点赞,但其非法穿越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鳌太线贯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按照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猛龙过江”多次非法穿越鳌太线,并将相关经历制作成视频发布,不仅让自己以身涉险,也在事实上形成了错误示范。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太白县人民检察院讨论后,最终决定对“猛龙过江”依法予以5000元罚款。

 

条文链接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区界标的;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三)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

 

法治博览

宋代宣和年间,樵夫李仕良途中遇到老者倒在石头上,遂背起老者去药铺求医。老者的儿子张程诬陷李仕良伤害了他的父亲,要求赔偿200两银子。县令是张程的表兄,判决李仕良以命抵命,将其送入大牢。幸好新上任的杨知府前来巡视,亲自审理此案,帮李仕良洗脱罪名,而张程则被打四十大板,劳教三年,县令也被革去官职。

 

09让红色资源“活”起来

应知应会

文物承载着人类灿烂悠久的历史,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着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公布实施,是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2024年11月8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发布,2025年3月1日起生效。此次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时代文物工作使命任务,将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完整写入法律。在这一工作要求下,针对见证党的光荣历史的红色资源,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保护“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二是明确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弘扬革命文化;三是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或存在损害风险的破坏文物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这些规定有利于推动红色资源保护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筑牢保护的法治屏障。

 

法治故事

晋冀鲁豫野战军指挥部旧址(以下简称“旧址”)位于河南省范县白衣阁乡白衣阁村,是解放战争时期晋冀鲁豫野战军强渡黄河、千里跃进大别山的谋划地、出发地,在中国革命战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9年10月7日,旧址被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12月25日,旧址被认定为河南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2022年5月,河南省范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范县检察”)在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旧址因年久失修濒临灭失,于2022年5月30日立案。2022年8月23日,范县检察向范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范县文广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旧址进行修缮保护,优化提升周边环境。2022年10月21日,范县文广局书面回复称已制定整改方案,采取了临时性保护措施,并申请专项资金。2023年5月,范县检察发现旧址屋顶破损加剧,北房、南房屋顶各新增一处坍塌,文物本体灭失风险加剧。2023年6月9日,范县检察依法向范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范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范县文广局依法全面、充分履行管理、修缮和保护职责。经审理,范县法院当庭判决支持范县检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范县文广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旧址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判决生效后,范县检察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范县文广局按照修缮方案完成了相关更换、修复和修缮工作。

范县检察还联合文广旅体、教育等六部门制定《关于革命文物传承利用工作办法》,将当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有关革命文物一体纳入红色旅游专线,收到良好的管理、保护、利用效果。




条文链接

《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 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 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文物保护法》第九十九条 因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法治博览

桥玄曾担任睢阳县里的功曹,他对自己上司陈国国相羊昌的种种恶行非常反感。当豫州刺史周景来巡察时,桥玄向周景诉说了羊昌为非作歹的恶行,他请求周景任命自己为陈国的从事,彻查羊昌的罪证。在查清事实后,羊昌被桥玄用囚车押解进京判了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5-9-19 03:07 , Processed in 1.12753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