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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林地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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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林业局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2012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明晰林木所有权,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的目标,有序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各乡镇对外业勘界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并与水利、国土、畜牧三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征求意见。目前全县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2.6755万亩,已确权的面积

1.7788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66%。经登记核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面积1.5308万亩,发放林权证855本。完成全部任务的60%。二是林权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调动了社会造林积极性,全县林农造林积极热情高涨,增强了农民护林意识,群众森林管护意识不断增强,管护方法不断创新,森林火灾、乱伐滥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2012年,我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落实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主线,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护林防火工作得到了加强。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调整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切实把我县护林防火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制定了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划分了责任区,进一步落实了护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完善了各项护林措施,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状,提高了防范意识。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用火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护林办每月不定期对护林点进行检查,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自治区林业厅的建设要求,今年初,我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组建了由16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队和80多人组成的义务扑火队,争取到扑火队伍物资装备30万元。

三、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给15名护林员,责任到人,具体落实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严格按照管护制度的要求,加强日常管护工作,上半年公益林区内无毁林开荒、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发生,无森林火灾的发生。

2012年,上级给我县下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万元,我县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用途和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利用2011年公益林结余资金10万元,在我县的重点公益林内修防洪坝1公里,用于引洪灌溉,提高林草植被,同时,通过喷洒农药方式对约5000亩公益林进行了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为使我县的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制定了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与15户从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为规范木材加工企业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防事故发生,由护林防火办、林管、森林公安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我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3次专项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现场检查企业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源线路、防火间距、原料及成品堆放、车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情况。对原材料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我县林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半年实现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

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上半年我县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宣传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信息。《中国绿色时报》相关栏目共进行了7条宣传报道。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管理。2012年度我县的野生动物驯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目前驯养马鹿的有1家,养殖20头。为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全部收回了先前颁发的以非重点保护野生鸟类为种源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县森林公安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湿地野生鸟类栖息地、县域集贸市场、酒店及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场所进行清查,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

针对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

采取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共受理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起,其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2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行政罚款29000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活动。 为打击春季林区私挖滥采甘草行为,我县开展了严厉打击林区私挖滥采野生植物专项行动,加强巡逻检查,大力宣传《森林法》,对湖滨荒漠林保护区内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成果明显。

六、征占用林地情况

为防止乱占林地和破坏植被现象的发生,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占地项目坚决不予审核上报,严把占地初审关。二是对境内挖沙、取土、采石等易破坏林地植被行为,我们采取了重点地带布控、采取专人看守、要道设卡、全面巡逻等手段,从而避免了违法占地和破坏林地植被现象的发生。

2012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实施城镇规划2012年第一批建设用地3宗用地共拟申请占用林地14.17亩,经审查同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依法上报。

七、森林派出所建设和案件查处情况

篇二:2015年免渡河林业局林地流失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免渡河林业局林地流失清理整治工作的

总结报告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呼林字【2015】130号)和《内蒙古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内林资函【2015】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力度,严守森林、湿地、植被、物种4条生态红线,确保林地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按照“林地林用、红线管理、征占审批、违者必惩”的原则,使林地在法律保护下合理利用;为保护我局林地资源,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根据呼伦贝尔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14年11月起在我局施业区范围内开展征占用林地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与人员配置

为了加强对用林地的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流失清理整顿顺利实施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马洪武为组长,唐越鹏、朱延房为副组长,成员由谢宝贵、张德伟、刘国平、葛玉岩、王志国、于宪军、徐文堂、贾慧永、贾宝秋、吴国兴、王晶欣、冯国璋、屈庆银、张忠民、袁丛山、邢有明、盛源等组成免渡河林业局流失清理整治破坏与非法占用林

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流失、清查、整顿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森保科科长谢宝贵(兼)和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德伟(兼),工作人员由森保科、森林公安分局、资源科、各林场林政管护人员等10多名办公人员,办公室设在森保科。

各林场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领导为林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林地管理直接责任人意识,依法加大对破坏林地湿地、生态建设成果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林业局的安排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林场清理整顿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林场职工会议,并就对涉及到应清查对象,签订了林地保护责任状。特别是与各“种植户”签订严禁乱开、扩开林地、拱地头、蚕食林地责任状,各“种植户”能够认清形势,积极响应上级要求。

为确保核查的准确性资源部门抽调技术骨干人员组成“技术组”负责专业技术方面的指导,职能部门和各林场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流失清理整治工作,各组组成人员结合实际,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不隐瞒不虚报。明确施业区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狠抓落实,取得实效。此次清查做到了人员、任务、职责全部到位,确保清查整顿工作顺

利进行。

二、在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认识等方面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宣传。

为搞好宣传,我局能够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短信等各种多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林地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林地资源的法律意识,让人们自觉地知法守法,切实保护好林地,营造全社会支持重视林地保护的浓厚氛围。林业局将林地管理的政策汇编印制300余份,发放到征(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手中,印发宣传单1000份发放到种植户手中并将摘取主要内容在电视台连播一周。利用电视、网络等直观宣传手段,对毁林开垦、毁林开矿、采石、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大力宣传。进而教育群众、震慑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没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此次清查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社会基础。

2、强化指挥调度

林业局清理整顿破坏与侵占林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康越鹏直接管理,确定了以打击毁林开垦、毁林开矿、采石、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种植户拱地头、扩地边、在所种植林地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私自开沟排水、扒树皮、乱砍林木用天烧柴等违法侵占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林业局党委统一指挥调度下,森保科、森林公安、林场、检查站等执法单位进一步增强打击侵占林地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系统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范围,积极开展严打工作。同时,林业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森保科、森林公安等相关人员对七大林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3、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把握原则,严格执法。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营造氛围。针对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轻林地,重耕地的错误思想,加大保护林地的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林地意识,把保护林地的硬性要求变为职工干部的自觉行为,这次清查林地行动“严”字当头,对各类违法用地重拳出击,依法严肃处理,该补办手续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应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按规定予以征收,不得自行减免或者变相减免。

4、充分认识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清查的重大意义

各林场能够提高对依法加强林地管理的认识,把开展占用林地自查作为依法治林,促进林业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自查、清查促进林地管理和林地利用水平的提高,为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1、加强协同配合,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彰显严打效果 为确保流失清理整治破坏林地取得明显效果,保林地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林场、林业执法人员早出晚归,对各个地块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全局农用林地保有量为45910亩,复查中对所管辖区内种植户是否存在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复查结果:三根河林场995亩,共计6块林地;伊列克得林场6675亩,共计13块林地;北大河林场1107.亩,共计6块林地;扎敦河林场3632亩,共计24块林地;银岭河林场11833亩,共计57块林地;红旗林场691亩,共计5块林地;河南林场20975亩,共计70块林地。基本与2014年春季核查结果一致,突出彰显清查的效果。这在我局林业历史上在较短的时间对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一次专项行动。

3、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征占用林地自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加强征占用林地自查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征占用林地自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布署、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森保科、森林公安、资源科、森调队、生产科、天保办、产业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中的各项任务。为此我局下发了关于《免渡河林业局开展清理整治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免林发【2014】9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林

篇三:林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

蒙自市林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暨

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蒙自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林业局的业务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指导方针和发展思路,凝聚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大力推动和发展我市林业产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实施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面山绿化、通道绿化和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项目,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推动全市林业快速发展。现将蒙自市林业局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发挥林业生态建设排头兵优势,积极参与美丽家园建设工作 2014年,我局继续开展美丽家园建设,一是积极筹措资金,

购买苗木1万株,提供各乡镇绿化美化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订单育苗,年初与苗圃签订了5万株的铁刀木苗,3万株的炮仗花苗,用于公路的绿化美化,以及润蒙工程,蒙蛮公路的补植补造;三是投资50万元,积极参与大台子尼苏小镇美丽家园 - 1 -

的绿化美化工作;四是投资近30万元,对美丽家园联系点查尼皮村进行绿化美化。

通道绿化情况,2014年总投资1071.69万元,布局在锁蒙高速公路羊街与草坝交界至至凉水井隧道口段35.5公里两侧的通道绿化,建设规模为2286.5亩,种植树种为凤凰木、石楠、经济林等树种。截止10月31日,全部完成种植任务,完成率100%。

面山绿化情况,2014年总投资252.28万元,布局在锁蒙高速公路羊街与草坝交界至新安收费站段两侧的面山,建设规模为539亩,种植树种为凤凰木、石楠等树种。截止10月31日,全部完成种植任务,完成率100%。

通道绿化采石场生态治理情况,2014年总投资65.37万元,布局在锁蒙高速公路羊街与草坝交界至新安收费站段两侧的采石场,建设规模为140.5亩,种植树种为凤凰木、石楠、爬山虎和炮仗花等爬藤植物等树种。截止10月31日,全部完成种植任务,完成率100%。

二、林业工作完成情况

(一)林业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2014年市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省州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点工作等文件,涉及林业局负责实施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1、退耕荒山:2014年度实施荒山造林0.5万亩,布臵在西北勒乡,主要树种为苹果。营造林总投资331.3万元,其中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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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每亩补助300元,计15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抵181.3万元。截止5月30日,已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完成率为100%。

2、巩固退耕还林: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内容及规模:种植业及补植补造总规模2.1万亩,其中新造人工林1.8万亩,补植补造0.3万亩。总投资1134.78万元,其中国家级专项资金306万元、业主自筹和投工合计828.78万元,项目分部在期路白乡、西北勒乡、新安所镇、草坝镇、文澜镇、雨过镇等6个乡镇,主要树种有杉树、苹果、枇杷等。截止5月30日,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完成率为100%。

3、农村能源建设(预下达):完成沼气池建设300口、节柴改灶1500户、太阳能800台。项目分布在全市十一个乡镇,资金来源有国家巩固退耕还林、云南省农村太阳能的推广使用专项资金以及省州市农村能源沼气、改灶发展项目资金。太阳能的安装资金采取国家每户承担1000元,农户自筹850元的资金来源的方式进行。沼气池的按照省州市补助资金为每口2500元,节柴灶每眼补助300元,差价部分由农户自筹。截止10月31日,完成沼气池建设174户,改灶572户,太阳能300户。预计2014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5、完成石漠化治理1万亩,石漠化封育0.3万亩,其中补植造林450亩,该项2013年计划,2014年实施,由发改部门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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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布局在芷村镇一碗水村委会,由芷村镇政府组织实施,截止2014年5月30日,已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为100%。

6、低效林改造。2014年,省州下达我市低效林改造任务1万亩,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实施完,鸣鹫镇5428亩、冷泉镇4572亩,根据《红河州林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低效林改造工作的通知》(红林发〔2014〕29号)精神,我局按要求督促两乡镇做好抚育请工、农药、化肥、种苗等物资供应准备和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并联系州核桃办技术专家到冷泉兴隆村委会大箐村举办核桃复壮改造技术培训。

(二)依法治林,抓好资源林政管理。

一是强化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格采伐申报审批程序。强化对农民自用材采伐计划管理,切实做到按计划申请,按申请设计,按设计发证,持证采伐和及时做好伐区验收工作。二是要继续执行资源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强化林地管理工作,加强对有关林地管理政策的宣传,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的报批程序,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以保证林地资源不流失。加大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生态意识、森林法制意识得到增强。我局执法人员所办理的林政案件中,无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案件。三是在全市开展非法占用林地清理专项行动,处理打击非法违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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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年10月31日,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583份,采伐面积215.15公顷,林木蓄积23380.22立方米,采伐材积18263.2立方米,其中短轮伐16515.98立方米。所办的采伐量在州级下达的指标内,没有超标。

强化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力度,按照省、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部署,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警示教育活动,依法打击破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采矿采石采砂取土占用林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三是森林公安积极发挥森林资源保护“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开展了“天网行动”、“破案大会战 ”、“非法侵占和改变林地用途”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截止2014年10月31日,我局共出动警力872人,警车687台,立涉林案件107件,查破107件,查破率100%,其中刑事案件立案41件,破41件,破案率为100%,移送起诉1件,移送起诉率100%,;受理行政案件66件(其中火灾案件5件),查处66件(其中火灾案件5件),查处率为100%(火灾案件查处率100%),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1人(其中,刑事处理5人,行政处理66人);收缴涉案木材50.436立方米,收缴放生野生保护动物959只。(其中野生鸟类942只),收缴冷冻野生动物肉50.2公斤,收缴豪猪刺86根,踏查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220株,查获收缴疑是清香树根、黄扬木35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刺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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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林地管理工作总结》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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