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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跳舞的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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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抓住大四的尾巴跳舞作文

文学院的男生是个宝,这是大家公认的。

选修课上,开《女性文学研究》的女老师第一次上课时看见前排的榨菜,高兴地说,原来还有男生,后来,骆驼晃晃悠悠来到教室,老师又补了一句,竟然还有两个。

文学院确切的男女生比例应该是1比4.5,除去那些已经名花有主和誓死嫁不出去的,平均每个男生至少可以分得3个美眉。在所有人看来,文学院的女生已经达到了按需分配的程度,所以虫子至今单身实在是一个奇迹。

虫子其实很帅,这大概与大家的想法有些出入,虫子一米七八的个头,小贝一样性感的身材和眼睛,让那些很他不死的男生女生们,只能痛苦地咬牙切齿。虫子最大的特点是朝三暮四,除了女朋友,任何东西对于虫子来说,都是一现的昙花。

虫子性格外向,嘴唇比一般人要厚,脸皮比嘴唇还要厚。

虫子的朋友,从大一到研究生,从中文到历史、音乐和传播学院,用他自己的话说叫漫山遍野。他正经的时候并不多,一年之内有不了几次,他喜欢不定期地和我在“花花世界”喝酒,让我受宠若惊。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虫子竟然多才多艺。虫子会写文章,他什么话都敢说,什么牛皮都敢吹,从来不怕风大煽了下巴,而且痞子气十足。虫子的成名作是一篇叫做《是谁解下了唐僧的腰带》的杂文,这篇文章使他的名气与日俱增,那段日子,似乎虫子已经不是虫子,而成了慈悲为怀的唐朝和尚。

但是这并没有影响我们对虫子的评价。

中文系造就了虫子,虫子却毁了中文系,这话是骆驼说的。

骆驼是我们寝室胆子最大,身体最壮,长相最接近恐龙并且与虫子天生冤家路窄的,用虫子的话叫“惟女子、小人与骆驼难养也”。

滚她妈虫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虫子脑袋一晃,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骆驼深切地热爱着中文系的任何一门课程,包括最抽象的《逻辑学》和最让人折寿的《文学理论》,但是,他很少按时去上课,而是常常等到老师讲到高潮时突然杀进教室,像位英雄一样,坐下来听课。

在这所不算知名的大学校园里,各种各样的女生并不少见,她们喜欢把自己打扮得五彩缤纷,尤其在夏天的傍晚和黄昏,像旗帜一样四处飘扬。

骆驼有一个名叫林莉的女朋友,新闻系大三的,长得既漂亮又风骚,林莉经常戴太阳帽,穿超短裙,露出既洁白又细长的双腿,她脸上经常化很浓的妆,在她身后经过可以闻到各种化妆品混合的味道。林莉走路时屁股左右摇摆,让人一下想到了座钟。骆驼能成为众所周知的人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与林莉之间长相的巨大反差。

林莉曾经是虫子的女朋友,成为虫子和骆驼之间谁都不愿提起的纠葛。据说两个人曾经密切相处了多半年,一起在音像店、小河边、花园深处等闲人免进的地方招摇过市,举止相当亲昵,但后来两人又神秘而迅速地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据林莉后来的男朋友骆驼说,是林莉受不了虫子朝三暮四的性格,而虫子自己却说是因为林莉讨厌他有腋臭。有腋臭怎么了,有腋臭那才叫个男人,虫子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啤酒,忿忿地说。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两人的分手,显然前一个版本更容易让人相信,所以我们一致推断,这也是导致他们俩始终不和的主要原因。

他们分手那天晚上虫子彻夜未眠,半夜起来我好象听到虫子醉酒之后的哭声,令人惊讶的是第二天虫子依旧谈笑风生,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

对于虫子这样在校园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来说,没有女朋友实在是一件说来惭愧的事

儿。虫子的狐朋狗友于是一直忙着介绍女生给他,鼓励他东山再起,可是虫子不知是怀念林莉还是有自己其它的想法,依旧保持独身,给整天抱怨天下太平的我们留下了极大的悬念。毕业实习安排在大四的下半年,是为了给那些准备考研的学生们留出足够的时间。我和虫子被安排到一所中专学校,离我们学校只有几分钟路程。所以我和虫子仍然可以住在寝室,而骆驼和榨菜他们则被充军发配到全省各地。他们一面抱怨自己运气不佳,一面叫苦不迭地拎着行李上路了。

寝室里只有我和虫子的时候,我们常常无话可说。我保证我和虫子绝对不属于一种类型的人。我性格内向,做事小心谨慎,不喜欢张扬和炫耀,而虫子恰恰与我相反,我和他注定没有共同语言。

我们实习的学校课程要求不多,所以我和虫子经常不用去上课。

有虫子在寝室的时候,我喜欢作画,用毛笔蘸水画些山水草木。高中阶段我曾经学过一些基础画法,后来没有兴趣就放弃了,现在闲得无聊只好用它来打发时间。虫子一言不发地在我身旁静静地看。我那些不伦不类的“作品”,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我说过,虫子最大的特点是朝三暮四,对任何新鲜东西,他都喜欢。

虫子开始请我喝酒,让我帮他找一位学美术的老师,教他国画。

我端起手中的酒杯,思考了良久,仿佛正在做一项伟大而艰难的决定,最后我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对虫子说,好,谁让我们是兄弟呢,介绍我的朋友罗妮给你认识。虫子嘿嘿一笑,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罗妮是个偏于内向的女生。根据经验,在大学校园里,大凡内向的女生有一半是因为相貌平平,身材平平,又找了个三等残废的男友,所以内向女生的市场价值很不看好。但罗妮不同,虽然她也相貌平平,但是她内秀,她大方,虽然她身材娇小,但是她温柔可爱,仿佛一只宠物猫,让人见到就忍不住要把她抱在怀里。

罗妮学美术,大三,国画专业。

她除知道石涛,知道黄宾虹之外,还知道史达尔夫人,知道《到灯塔去》,知道文学沙龙。

罗妮没有太多的朋友,经常一个人背着画板出来写生。

我们都喜欢这种女生,并把这种女生比作精灵,或者修女。

当我把虫子介绍给罗妮的时候,她几乎什么都没有说就决定收他为徒了。虫子必恭必敬地跟罗妮叫了声“师父”,罗妮微微笑了笑,表示默许。虫子的外表很容易给人留下个好印象,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总觉得罗妮并不是看中了虫子的外表,罗妮爽快地答应虫子的请求应该有另外的原因,这样才比较符合逻辑。

实习生活还在继续,除了偶尔去实习学校之外,我几乎没有任何事情可做,而虫子跟罗妮学国画却始终勤勤恳恳。

罗妮把我带进他的画室,教我素描和其他基本功,罗妮的手指柔软细长,像一支白色的粉笔,她是一位不错的女孩,我觉得我爱上她了,灯光下,我看见虫子的脸变得通红,醉了酒一般。

我带着耳机,装做什么都没听见。

骆驼突然打来电话,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唠叨完他自己的情况和实习地点的住宿和饮食之后,他说,我和林莉分手了,林莉说我有腋臭,她说不喜欢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我不知怎么说才好。

骆驼见我没有反应,悻悻地挂断了电话。

我忽然想起,我应该告诉他,林莉这样的女生是靠不住的。

我仍然喜欢一个人在寝室,画山水,画草木,或者什么都不画,只是趴在阳台看对面公寓的女生在灯光下摇曳的身影。虫子已经没有时间来打扰我,他有自己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每天很晚才回来,除了一起去实习学校,我们很少有交谈的机会。

虫子仍然像以前一样轻浮而放纵,但我总觉得虫子身上少了些什么,或者多了些什么,总之和以前不太一样,按照我的意思,这样才比较符合逻辑。

虫子喜欢把所有他和罗妮在一起的细节毫无保留地说给我听,罗妮才华横溢,她敏感而善良,让人怜悯地想要把她抱在怀里,虫子说,兄弟,你猜罗妮会不会有男朋友?其实无所谓,很多人在结婚以后还可以有第三者第四者,她有男朋友有什么关系呢。我常常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所以多数时候是虫子在自言自语。

你握过罗妮的手吗?我忽然问。

没有,虫子说,有几次本来可以,但是没敢,虫子嘿嘿笑道。

我觉得虫子这次是真的动心了。虫子不但开始早出晚归,而且试着说一些严肃而正经的话,这使我忽然觉得虫子其实很可爱,至少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令人厌烦。决定恋爱了,我说。

试试看吧,虫子长出了一口气,望着对面的女生公寓,语重心长地说。虫子表情凝重,让人肃然起敬。

虫子果然说到做到。

第二天傍晚,虫子把一封写给罗妮的情书拿给我,兄弟,帮帮忙,看够不够震撼人心。我看见虫子的信纸上写着,如果,我的真心不能把你打动,就让我的血,在你心头流干。鲜红的血迹透过纸背,使那封情书看上去无比鲜艳。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轻轻拍了拍虫子的肩膀,不知是鼓励还是安慰。

可惜的是虫子的那封情书并没有打动罗妮,罗妮虽然性格内向,但并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女孩,这一点我的朋友虫子应该很清楚,但是,虫子仍每天然坚持用刀片划破手指,给罗妮写信,仍然是同样的内容,鲜红的血渗透纸背。

我想,虫子早晚要出事的。

我的生活依旧按部就班的过着,但虫子的状态却一天不如一天,他不再像从前一样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然后无耻地大笑,即使只有我们俩在寝室的时候。

当然,这时的我也很少有时间在寝室,我这时已经果断地爱上了林莉,我很明智地成为继骆驼和虫子之后,第三个像狗一样陪着林莉逛街的人,我不停地送些香水、cd之类的东西给林莉。

然后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同居了。

林莉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女生,我很清楚,但是我却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林莉的身体,林莉果然是个尤物,她身上特有的野性是任何女生所不具备的。

当然,这些只有我和林莉知道,我说过,我不喜欢炫耀和张扬,所以看上去似乎更加深刻。

虫子终于出事了。

一天晚上,他一个人在“花花世界”喝醉酒之后,抱住服务小姐不放,非缠着小姐说出岭南画派的代表画家,我和骆驼几人赶到的时候,虫子已经被一群保安拳打脚踢之后扔在了马路边。我们忍着刺鼻的酸臭味,把死猪一样的虫子拖回寝室。

虫子回到寝室后,并没有任凭我们摆布,他一把抓住骆驼的衣领,用命令的口气大

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一定要帮我宣传出去,让全校的人都知道,让最多的人知道!虫子显然是喝醉了,因为接下来他忽然变得精神恍惚,他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他和罗妮在一起的细节,他说在罗妮的画室里,他曾经把罗妮抱在画桌上,他们在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上接吻,罗妮一声不吭,可是身下的画被他们弄得面目全非。

我相信虫子是在胡说,罗妮不会在自己的画室里接吻,她像热爱自己的身体一样热爱着她的国画。罗妮接吻的时候也并不是一声不吭,而是热烈奔放,有时甚至会发出猫一样的叫声。

我知道很多人不会相信这样的结局,你们会认为是我在撒谎。

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才是罗妮真正的男朋友。虫子醉了,他不知道是我在罗妮背着画夹出来写生的时候,主动靠近她,然后不惜自己的身体,用刀在肩头刻上罗妮的名字,我吻过罗妮,不是在画室,而是在除画室之外所有的地方。我料到虫子会爱上罗妮,料到罗妮不会喜欢虫子,因为我对他们的个性了如指掌。

我保证,我是那个唯一吻过罗妮的人。

实习结束得有些出人意料,当我正热衷于林莉的身体的时候,榨菜和骆驼已经从实习基地回来了,榨菜仍然干瘦,骆驼似乎比以前更加健壮,我和他们谈笑风生,像从前一样,在一起无拘无束地喝酒,我们像等待判决一样等待毕业的来临。

由于人多,毕业聚餐的地点安排在学校餐厅。全体同学不分男女,一律喝啤酒,用碗喝。一起共过事的喝一碗,踢过球受过伤的喝一碗,恋过爱的喝一碗,几年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也要喝,喝醉之后,一起抱头痛哭。

虫子、骆驼和我共同干了三瓶,对嘴吹的,我们扬言要化干戈为玉帛,虫子流着口水趴在桌子上痛哭流涕,骆驼却举着酒瓶找别人去了。

餐厅里一片哭喊声,气氛显得悲壮激烈。

我和林莉最终还是分手了,她说受不了我的过分沉默。

林莉爽快地把我送给她的香水、cd还给我,我用刀在另一个肩膀刻上了林莉的名字。做个朋友好吗,我说。

林莉没有回答,她转身离去,屁股像钟摆一样左右摇晃,她仍然风骚美丽,还有迷人的背影让人遐想。

阳光明媚,刺痛了我的眼睛。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很想念罗妮。

明天的明天,我们就要毕业了,背包已经收拾好,却忽然无事可做。

骆驼和虫子决定同一天出发,他们说受不了分离的气氛,要提前动身。临行前,只有我知道,我背着他们两个人的背包。

去车站的路上,虫子有些情绪低落。

记得“花花世界”吗,他说,十年后,我们一起去喝酒,记得叫上罗妮和林莉。喝醉了找小姐,然后让保安胖揍一顿。

我送我的朋友上了火车,对着车窗挥手,骆驼也对着我挥手,说保重,虫子却哭得一塌糊涂。

我看着列车从我身旁经过,又渐渐离我远去。

篇二:作文《我喜欢》

①我喜欢

夏天是四季中最美的季节。而我也非常喜欢夏天。 我喜欢夏天的风,在烈日炎炎的时候,它可以给你送来一阵柔柔的风,使你感到凉风习习。它疲惫了,可它却一刻也不休息,接着给人们送去让人心里温暖的风。 我喜欢夏天那绵绵细雨,它哺育着小草,而且把杨柳养育的健壮、挺拔了。它告诉生物们夏天到来了。于是,小草便努力地向上爬,而杨柳却在摆动着身体迎风舞蹈??雨依然在“哗哗”地下着。雨后,清新的空气和花草的芬芳扑面而来。不知刚才躲在哪里的小鸟唱起了欢快的歌。天上的乌云消失了,展现在眼前的却是像桥一样的彩虹,这是太阳公公送给雨的礼物吧! 我喜欢夏天的广场,每当演出时,有许多人都站在舞台的周围津津有味得看着台上的节目。不演出,小孩子就会拿着的滑板、轮滑去广场上玩每天晚上都有人去那里玩,每天都可以听见欢声笑语。 我喜欢夏天的草地,喜欢夏天的花朵,喜欢夏天的鸟叫一切生物。我还喜欢夏天给我的温暖,夏天给我的愉悦和夏天给我的舒适。 夏天是多么的美好,只要你心里有夏天,夏天永远会与你同在。

②我喜欢的小动物

看!那有一只圆乎乎的东西,一个可以随时伸缩的小脑袋上嵌着一对又宽又扁的小眼睛。它们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张大嘴巴,好像很久没有吃饭一样。它的背上驮着长满不规则花纹的重重的壳,走起路来慢吞吞地,就像传说中的“大慢虫”!这就是我家养的两只可爱又玩皮的小乌龟,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

我喜欢它们吃东西的样子,只要我放进鱼缸里一条小鱼,它们就会争先恐后地去抢,抢到后就会得意洋洋、大摇大摆地向石块上走去晒太阳,另一只小乌龟就垂头丧气地走到鱼缸边,等待下一条小鱼的来到。

我还喜欢它们晒太阳的样子。它们每次晒太阳时总要摆个“造型”不时还会挥舞着它们的“双手”像在跳舞一样,惹得我们大家哈哈大笑!

记得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它们的“合作”过程。那个个头稍大点的乌龟驮着稍小点的乌龟在它们的平台上晒太阳,等稍小点的晒“舒服”了,就下来让稍大点的到平台上晒,互相配合、亲密友好,真是“天生一对”呀!

我爱我家这两只可爱又顽皮的小乌龟,它们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③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童话世界》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童话世界。封面上印有一个头带厨师帽的猪师傅,正躺在巧克力煎饼床上,一只龙徒弟一手拿奶油,一手沾着奶油,舌头伸出来,打算把那口奶油吞了,真是一只“馋猫”。可爱极了!我看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目录浏览。

书里的故事更是精彩。有故事城堡、故事大蓬车、春华秋实??其中最有趣的非《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这篇文章不可。猫指的新来的毛老师,老鼠便是我了。上课,我把全部的书拿出来,在书桌前筑起一个高约八寸呈弧形的高台,用它来挡住猫的视线,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看课外书了。我每隔几分钟还抬起头来视察“敌情”。可纸包不住火,我这小技俩还逃不过猫的“猫眼”。猫把课外书收了,说来也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判书“死刑”,而是把它放在讲台桌上,叫我去办公室。到办公室

她问了我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问题,“七减一等于多少”?我绊了个“狗啃泥”。从中让我明白了,七门功课中只要哪一门较差,就很难达到录取分数线,其他六科成绩再好,再优秀也没用。

最令人感到催人泪下的一篇文章中,《“苦难教育”计划》,父母为了望子成龙,百万富翁夫妻精心设计,对儿子实行“苦难教育”,一家人生活在贫困中,儿子也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当儿子得知秘密之后,逆反心理使得他怀疑父母亲情,并一心想报复父母,亲情几近崩溃的边缘??百万富翁夫妻不但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效,反而造成儿子的心理不健康。这篇文章让我深思了很久。

这本《童话世界》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④我喜欢的人

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有人敬佩在足球场上叱咤风云的罗纳尔多;有人敬佩能弹奏出无数美妙乐曲的音乐家贝多芬;有人敬佩知识渊博的鲁迅;有人敬佩??而我敬佩的是平凡而伟大的母亲。 我的妈妈勤俭吃苦。我4岁时,由于家乡土地贫瘠,生活拮据,爸妈带我来到沙木佳镇打工。天有阴晴冷热,人有旦夕祸福,我4岁那年冬天,爸爸病了,妈妈不声不响的用柔弱的双肩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她起早摸黑,不管刮风下雪,到处找活儿做。由于妈妈心眼好、干活实在,张家的活儿还没做完,李家的叔叔阿姨就又去约定。妈妈东访西问,几经周折,终于为爸爸找到了一家世代为医、经验深广的家族门诊。他们妙手回春,爸爸的病终于在这家的门诊上好转了。直到第2年秋天,爸爸的病痊愈了。妈妈继续打工,让爸爸在家休养,接送我上幼儿班,还经常给我和爸爸补充营养,自己却省吃俭用,可妈妈总是乐呵呵的,没有一丝怨言。稍一有空,她还教我画画。从那一刻起,妈妈在我的心田里埋下了一颗绘画的种子。 妈妈精明强干。第2年春天妈

篇三: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舞蹈

我课余最大的爱好就是跳绳。

记得六岁的时候,我看见妈妈在院子里跳绳,妈妈像一只轻盈的燕子,绿色的绳子在她脚下飞快地穿过,有趣极了!我缠着妈妈教我,妈妈爽快地答应了。一开始,我笨手笨脚的,绳子老是绊到我的脚,但是,我还是每天坚持练,慢慢地,我能跳十个、几十个、上百个了。我的动作越来越灵活,我的身体也越来越结实。同学们送给我一个绰号:“小羚羊”。每次学校组织跳绳比赛,我都能拿第一。

现在,每天一写完作业,我都要跳几分钟的绳。这样不但能让我的眼睛得到休息,还可以缓解我的学习压力呢。要是哪一天没跳绳,我会浑身不自在。

小小的跳绳,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快乐。“1、2、3??”在伙伴们清脆洪亮的数数声中,我找到了自信。

我喜欢跳绳!

我的爱好是跳皮筋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跳皮筋,这也是我的课余爱好。跳皮筋的样式有很多种,有小皮球、我们的K、柳杨河、悯农等,很多很多。

我最跳不好的就是高跟鞋,我前面的都能跳好,就最后的跳不好。

有一次,我跳到最后了,我以为我能跳好,可是,我不但没跳过去,还摔了一跤。别人看了,笑着说:“这么简单的跳法你都不行,太好笑了。”我生气的朝家跑去,回到家里,我坐在沙发上,闷闷不乐,妈妈问:“怎么了,又没跳好啊?”我正纳闷,妈妈怎么知道的?这时妈妈又说:“那是因为你没有努力练习,如果你能坚持一直练习,我相信,你一定能跳好的。”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好,我起早贪黑地练习了几天,我练会了,也熟了,她们又来找我了,她们想考考我,以为我还不会高跟鞋呢,所以,第一个跳的就是我,我轻松地过了关,她们大吃一惊,问道:“你是怎么学会的?”我满不在乎地说:“练的呗。”

她们不再说什么了,这时,我心里非常高兴,因为,我学会了这个简单的动作。

怎么样,我的课余生活简单吧?但我从中得到了锻炼,也得到了快乐。

我的爱好是跳舞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喜欢上了舞蹈,想当初姥姥带我找舞蹈老师的时候,我是一脸无奈一脸的悲哀,极度的不情愿。或许是那优美的拉丁姿态打动了我,或是芭蕾的快速旋转让我入迷,我开始喜欢上了舞蹈。

喜欢上了舞蹈就注定我为舞蹈付出了很多心血。且不说每次苦练洒下的汗水,仅仅是基本功的练习,我就不只一次的受伤。有一次在下腰的时候,本来应该手先着地的不知怎么回事,我的脸先着地了。原本白里透红的脸被摔的肿肿的,好痛呀!还有一次打前滚翻时,脊背在地上蹭破了皮,就这样带着伤我坚持了近两个小时的训练。

每当我想偷懒的时候,每当我想退缩的时候,就想到了老师的谆谆教诲,想到了姥姥风雨无阻的接送,想到了那些为了把优美的舞姿呈现给观众而勤奋训练的舞蹈明星。俗话说“台上一分种,台下十年功”舞蹈明星们的哪一个优美动作,不是千锤百练的结果呢?想到这里,我所受的苦实在是微乎其微,无论是平时还是节假日,我都能坚持参加舞蹈的学习和训练。

经过刻苦的学习,我已掌握了舞蹈的基本技巧,当我跟着音乐跳出优美的舞姿时,我高兴极了,记得有一次参加舞蹈比赛我顺利入围,高兴的一夜没睡好。

我舞我快乐!

篇二:我爱跳舞

别看我长得眉清目秀、扎着马尾巴,其实我可是一个好玩、好动,又好奇、好学的假小子哦!我不仅活泼可爱、性格开朗,我还有

许多爱好呢。比如:画画、写作文、唱歌??不过,我还是最喜欢跳舞。妈妈说跳舞能陶冶性情,长大后气质也会更好,这些我可还不懂,我只知道跳舞能锻炼身体,能满足我好动的需求,跳舞的时候我很快乐。

我从6岁就开始学跳舞了。我很勇敢,不管是春天,春雷“轰隆轰隆”地响着,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夏天,太阳像个大火球,凶狠地把大地烤得热辣辣的。还是秋天,一阵阵大风吹过,一片一片树叶飘落下来。冬天,寒风刺骨,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漫天飞舞。我都坚持去上舞蹈课。

我参加过许多表演,最让我骄傲的是我校“钟灵毓秀,百年校庆”的时候,那天,我是舞蹈《动起来吧》的主要角色――领舞。我穿着鲜艳、亮丽的蓝色衣服、裙子、靴子,当主持人说:“??请欣赏舞蹈《动起来吧》”的时候,我的心像悬在半空中的绳子――摇摆不定,怀里像揣着一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我想起了杨老师说过的话“我们小明星舞蹈队的小朋友是最棒的!”我就沉住气,


《我喜欢跳舞的作文7篇》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64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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