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统招专升本教育始于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
② 普通专升本是指普通院校的专科学生结束专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编报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人数控制在各省当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及以内),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数、各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专业或相关专业升入本科院校继续进行正规本科教育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