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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心 得 体 会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为《摘编》)是党十八大以来收录的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讲话、文章、批示等四十多篇重要文献,共分为九个专题,紧紧围绕着“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反腐思想道德防线”等主题,对我们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突出了一个主题,就是借鉴历史,加强反腐倡廉。纵观历史,我国古代王朝都存在一个历史周期律:建立-发展-繁荣-衰落-灭亡,而导致这些王朝最终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腐败泛滥往往是人亡政息的重要原因。一个朝代的兴起之初,当政者往往深知民间疾苦,所以常常拿出大气力、使出狠手段来惩治腐败,国家也会因此而进入一个繁荣的时代,例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最终都没有逃脱掉因腐败而政权亡息的命运。其实。腐败的根源在于所有政治体制均是“人治”而非“法治”。人民只是一群被动的群体,而非能主动参与反腐败的主体,这样,人民只能处在一种状态:生逢明君,自得安宁;生遇昏君,命遭乱世。人民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正是因为我们党加强自身的建设,团结人民,
才带领人民夺取了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辉煌成就。面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我党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也面临着各种考验和危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变得尤为重要,而我们党的部分党员干部对此仍认识模糊,不作为,乱作为。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反腐败问题上,社会上有一些不同认识。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现在打枪,暂且低头;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查一下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等等。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
习近平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而我们党作为人民的领导者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更应该站在反腐倡廉这段阵地的最前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力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财产流失。因此切实增强责任感,时刻不忘肩上的责任,提高党
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迫在眉睫。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筑牢反腐防线,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吸取他人教训防患于未然,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
二、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态度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利的,成效是明显的。
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习近平主席的一段话充分向社会展现了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明确态度,对腐败是零容忍,必须从严治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强化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践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依法依纪严惩党政公职人员的腐败腐化行为,赢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和普遍的国际赞誉。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空前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它提升了我们党的形象,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中共十八大以来至今,全国仅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有逾50人因腐败而被查处。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是最大的,严惩腐败分子也是党心民心所向,我们党绝不允许
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我们党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人民参与其中是必不可少的。
俗话说:“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纵观全党反腐败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充分依靠了人民群众,广泛的发动了人民群众。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廉政清洁,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分布在各行各业,对社会中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看得最清楚。反腐败的最大力量是蕴含在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最大的监督。深入反腐倡廉与坚持群众观点密不可分,二者相辅相承,互相促进.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不仅要在党内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还要调动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参与反腐败斗争中,齐抓共管,反腐败工作才有可能真真正正取得实效。
四、审计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作为审计局的一把手,审计工作在反腐倡廉的进程中
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监督作用,李克强总理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指出,审计要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资金不被侵蚀,要瞪大“火眼金睛”,发挥好反腐败“尖兵”和“利剑”作用。“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腐败多与公私权用、以权谋私有关,反腐败必须看住钱、管好权。审计机关在反腐败中具有专业性、全面性和经常性等优势,能够发挥审计独特作用。
审计要发挥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 1.要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锲而不舍地一查到底,不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不轻易放弃任何线索,坚决厘清案件的准确情况,做到问题明、证据实、打得准。2.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敢于坚持原则,坚决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面对说请疏通、软托硬抗甚至威胁恐吓,不回避、不退缩。3.促进建立和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刘家义审计长在审计署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2015年,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四是弛而不息抓作风,充分释放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红利;五是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工作随意性。反腐方能国泰,倡廉才能民安。我们要认真贯彻学习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工作中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加强审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心得体会3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心得体会3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下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要求我们全面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党和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用法治思维规划指导和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解决好与法治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树立法制至上理念
法治中国,依法治国,不仅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也已上升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坚强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不仅再次吹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号角,也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反腐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路径基本一致。国家的法治化,即国家权力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进行了规范。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如数家珍、驾轻就熟,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价值追求,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学习领会法规制度精髓,掌握各类法纪条规,体现和贯彻好法治精神,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加快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
法制健全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和基础。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完善过去的一些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加快重要领域如权力公开、党务公开方面的立法进程等。现行某些规范权力的党内法规和行政规定,有的只是原则
性的倡导,缺乏实际操作性;有的无责任主体,有的无配套政策,有的无程序性规定;有的只有禁止性规定和要求,缺乏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条款;有的党内法规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既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执行力,也不利于开展内部监督。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一起案件或相同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和开除党籍都是在原则规定允许的框架内执行纪律规定。所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对干部腐败行为以纪律责任替代法律责任,甚至对一些违纪问题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客观上纵容他们在制度规定面前依然我行我素,在利益诱惑面前产生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因此,在党和国家层面,应认真研究解决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的一些缝隙,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源头堵住或减少公权力寻租的可能。在中央层面,还应围绕消极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新趋势,围绕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工作业务程序等方面制度建设,防止因为断层和脱节而产生违法问题和办案事故;结合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任务,加强与其之间工作运转程序衔接的制度建设,实现法制化规范、程序化运作,防止交叉打架、重复劳动,使反腐败的法律链条平稳延伸、无缝对接。在地方层面,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特别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目前,有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了诸如网络举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公车改革等方面的法纪条规,在操作执行层面反映出了良好效果和社会反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宣传,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依法履职刚性运行
没有法制为底线作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仅失去了方向基础,也没有了根本遵循。党和国家不断结合时代特点强化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其根本目的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这既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能力的要求,也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一方面,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认清合情与合规之间的差距,合理与合法之间的鸿沟,不能空泛化、选择性、生搬硬套落实运用法规条款;另一方面,要谨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的错误行为和现象。在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核心业务、关键环节,都要抓好法律实施的监督,甚至可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
破解法规制度盲区的难题
近年来,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增多,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亟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要认真梳理研究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制为统揽,以实践为课堂,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突出的仅用党纪而无法用法律规范的灰色地带、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比如裸官、兼职取酬、收送"红包"、"吃空饷"等,许多违反党纪的行为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这既是法律监督的盲点,也是法律界定的难点。比如,对官员失联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后,办案保密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冲突、实施重处分对象审诉复议有无第三方介入监督、党外人士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手段受限等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有针对性地利用法律途径、法律武器,提出解决对策,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此类难题;如对外信息披露不畅通的问题,可以建立全天候网络值班新闻发布制度,针对疑难信访、申诉复议等问题,可探索吸纳律师、司法、第三方组织参与,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贡献。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心得体会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在全国发行,该书从理论制度建设层面上对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了深刻的说明与揭示,体现了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说明了党反对腐败的时代意义。
形形色色的腐败方式存在,是催化社会腐朽、腐蚀法律体制的根本要素,如果任由腐败存在,不搞党风廉政建设,最终必然亡党亡国。这不仅是历史的结论,也是党在思想认识上所形成的具有时代意义的高度。反腐,重在从根源上反。怎么反?这不仅关系到制度建设的问题,也关涉到人心向背的问题。把反腐弄成政治运动,则会致使法律制度的变形。而让反腐仅仅停留在一阵风的状态中,则会导致腐败更加严重。只有让反腐方式时刻走在路上,成为工作新常态,才能彰显反腐的决心,维护法律制度在法治意义上的本质特征。
其实,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探索,我们先后出台的法律制度已经不少。但在市场经济阶段,客观条件的变化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道德要素淡化了,金钱意识加重了,人性扭曲了,腐败来临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如何抓?反腐败斗争如何进行?这些问题必须回答,这些课题必须研究,这也是提升一个政党的执政能力,拷问一个民族的道德情操的有效办法。
这个办法,不能仅仅停留于制度层面,要形成一种社会气候,不给腐败留一点空间,发现腐败问题就要坚决处理,对待腐败问题不能息事宁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刻进行在路上。
当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关键的要素在于抓好党的思想信仰问题。信仰问题是个常识性问题,也体现着一个政党的生命力问题。对此,抓好党建工作和反腐败斗争,信仰问题的倡导至关重要,如果抓不好这个问题,是无法抓好党建工作的,也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腐败问题是形成社会难以公平正义局面的客观原因,这一点意见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使全社会都来监督腐败,发现监督,使腐败难以形成气候,难以形成条件,并形成人人面对腐败敢于喊打的局面,直至不敢腐格局的形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大的命题,宏观之处延伸于各个领域,体现在各种方面,既浸润于道德层面上的情感灌溉,也植根于法治制度的各种层面之上。微观之处则尽显其的细微,是社会各种领域最后一道防线的终端。如果党风不廉,腐败横行,这个社会就会缺失法律上的根本意义,甚至走向极端。
对此,不论如何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是第一位的。这个问题抓不准,搞不好,其它问题无论搞到什么程度,都难以收到好的社会效果,都难以合格,都难以迎得群众的喜欢。只有坚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个理想阵地,我们的未来才是美好的图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那么,如何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为我们工作的新常态呢?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扎扎实实走好群众路线,在行动上带着对党信仰的感情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生命底线,以为人民服务为一切利益的出发点和归宿,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从这本书中找原理,找答案,作为思想武器,是最有效的方法,而这,并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要素。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来,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作为一名干部,更应该从头做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一个党放心、人民满意、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相信的年轻干部。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参加了党委布置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的相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的心得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的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对全党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党组根据中央部署,率先安排开展司处级干部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轮训,我参加了第二期轮训班的学习。通过自学、专家辅导、学员交流,我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新要求有了进一步的领会和把握。我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讲话,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具有前瞻的思维高度,具有全球的视野观,内涵丰富宽广,思想深邃高远,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定的立场、登高的眼界、广阔的胸襟、丰富的内涵、高超的智慧、为民的情怀、平实的风格。我以为,每一篇讲话都很深刻,都很精彩,每次学习过程中,都深受教育,深受启发。通过学习,对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充满希望、充满信心。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 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群众观和党的性质、宗旨在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始终清醒“我是谁”、“为了谁”。我们来自群众,我们既是领导干部,又是普通群众的一分子。因此,要将坚持群众路线作为我们专员办财政监管工作的根本,依靠群众,善于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围绕财政中心,积极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有效发挥专员办促进财税改革、整顿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的积极作用。
二、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和论述,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鲜明提出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三个自信”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前提,我们要增强信心,统一思想,提高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认识,提高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要性和思路举措的认识,转变观念、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大胆尝试,在保障财税改革的同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优化会计和金融监督,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
三、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习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这一战略思想所体现的强大精神力量,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国梦这一伟大理想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用朴实、生动、真切的语言表达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发展为了人民的目的。中国梦是全中国人民
共同的富强梦,作为专员办,我们要突出社会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加大支出监管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支出资金加强审核跟踪监督,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确保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到每一个公民。
四、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持宗旨意识的实践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习总书记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因此,我们时刻不能弱化宗旨意识,要不断加强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工作的能力。
五、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习总书记强调,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人民就幸福安康。作为班子成员,我们要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及战斗堡垒作用。使全办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六、要正确认识、深刻领会将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的极端重要性。习总书记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我们必须坚持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 “四风”,积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
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完善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大财政资金审核检查前、中、后的权力制衡,达到财政资金和人员的双安全。通过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己更加意识到肩上所担当的历史责任,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深入学习、广泛交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新要求的理解领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提高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切实使我们的思想更为纯洁,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更见成效。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心得体会》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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