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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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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2006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2006年主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责任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如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06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06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05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

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02]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

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06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二、查办案件。

2006年元,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三、信息工作。

2006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四、工作反馈。

2006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七、今后的打算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篇二:案件审理2011年总结1

科左后旗纪委监察局

2011年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案件审理工作,在旗纪委常委及市纪委审理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审理程序,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肃认真地审理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2011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 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情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起案件。

一是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进一步提高对程序合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重要意义的认识,使程序合法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的程序,并重点把握案件受理的范围、初核及立案程序,调查程序,调查时限,处分程序及处分权限,报请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国

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11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11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011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二、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保证党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11年,旗纪委监察局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对2010年

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11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到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四、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助、教育、挽救结合起来。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11年,对2010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 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通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2012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2012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积极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通

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通过改进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努力提高审理干部业务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篇三:审理室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审理室二0一五年前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审理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紧紧围绕提高案件查处质量这个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半年内办结案件基本情况

受理违纪案件情况:截止到5月31日共审结案件47件,处分人数84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处分到期申请解除处分8人,恢复党员权利2人。其中:受党纪处分69人,受政纪处分23人,双重处分8人,党纪重处分8人,政纪重处分12人;科级干部受处分15人。

二、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作用

在依纪依法处理违纪案件工作中,必须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严格依纪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不仅对检查室所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等要严格审查,鉴别是非,而且对检查室所办案件是否遵照办案法定程序也应进行监督,把好办结质量关,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对发现的问题,敢于坚持原则,主动沟通,积极协商,争取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的作。

三、严格落实监督职责,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为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审理室采用七查七看工作法,重点对2012年至2014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我们采取七查七看的方法进行。一查审理案卷,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并送达本人;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三查年度考核情况,看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四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是否按要求调整职务;五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调整工资;六查违纪款物凭账,看违纪款物是否按规定追缴到位。七查建议落实情况,看县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工作调整、调离、免职等建议,相关部门是否落实到位。

此次执纪检查呈现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做好此项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建喜同志亲自安排、全力部署,并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执纪检查大会。纪委常务副书记和分管审理的副书记密切配合,统一分工,相互协调,具体落实。二是工作准备充分。在执纪检查工作之前,县纪委审理室对全县2012年至2014年间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分别按单位、处分种类、受影响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做到底子清、数字准、情况明。三是任务细化到位。针对受处分人员单位性质、身份、处分种类等不同情况,专门按要求分类设计各种表格,任务细化到位,确保相关单位明确执纪内容。四是职责清晰明确。为提高执纪工作效率,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保执纪到位,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按要求填写表格,不复印任何资料,在每种表格上都要求填表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对各自填写内容负责。五是执纪不留死角。本次执纪检查,对全县2012年至2014年3年间所有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确保执纪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总之,半年来,案件审理工作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学习,提高案件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把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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