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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导读---第四编 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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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人民监督守护政治安全

应知应会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生命线。政治安全涉及国家主权、政权、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稳固,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2011年,始于突尼斯、后席卷整个阿拉伯世界的所谓的“阿拉伯之春”事件中,多个阿拉伯国家政权垮台,政局动荡,国家主权割裂,经济凋敝。社会不平等和腐败导致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安全不堪一击,是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政治大局总体稳定,但政治安全仍然面临着复杂形势,维护政治安全的任务艰巨,必须不断提高防范和抵御政治风险的能力,掌握维护政治安全的主动权。腐败问题是危害政治安全的毒瘤,是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反腐败,才能夯实政治安全的基石。反腐败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宪法规定人民群众有权以举报形式监督公职人员,这是反腐败的制度保障。主政者不能任性用权打压举报者,让监督者噤若寒蝉,不敢举报。司法者要严守底线依法办案,让人民群众有信心充分行使监督权。只有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方能实现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故事

2023年12月6日,某县委办公室向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封举报信举报县委书记李某某等人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县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等事项的问题。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年逾75岁的举报者马某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并于2024年1月2日以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从报警到起诉用时不到一个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质疑,也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2024年1月15日,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指令县人民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某依法撤回起诉,1月23日,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马某不予起诉”。某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核查。2024年4月9日,工作组通报依法依纪处理22名相关责任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某县委书记李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条文链接

《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法治博览

赵禹是西汉时期的重要法律人物,在汉武帝时期担任了多个与法律相关的职务,并对当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赵禹与张汤一起负责制定各项法令,制定了著名的“见知法”,规定官吏知道他人犯罪而不举报,将被论处。赵禹以其廉洁公正著称,不接受任何贿赂,坚决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处理公事,制定公正严明的法律。

 

02“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应知应会

2014年4月,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强调国家安全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而且明确要求,“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意味着“人民安全”是核心,其他安全要素围绕人民安全这个圆心形成国家安全的同心圆架构。“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揭示了要把人民利益和人民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最终目的,“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一切依靠人民”表达了人民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国家安全要以人民为基础。人民安全既是国家安全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人民安全不是抽象的,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人民安全的基本内容,实现人民安全就要“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党中央布局谋篇,把平安中国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篇章之中,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到打击跨境电信诈骗、改善食品药品环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违法犯罪;从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管,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到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建设清朗网络环境;从基层的共建共治共享实践,到各地推广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方式。中国现在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人民有着充实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法治故事

公安部公布了十大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等10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发案占比近88.4%,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是发案量最大和造成损失最多的诈骗类型,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个案损失金额最大,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发案量明显上升,已位居第三位。犯罪团伙能够通过购买、租用、借用等方式源源不断地获取他人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作案工具,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重要原因。

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公安部门持续开展“云剑”“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依法对境外诈骗集团金主、骨干成员以及境内前端非法提供个人信息、推广引流、技术开发,后端帮助进行转账取现洗钱等涉诈黑灰产团伙,开展全链条打击。公安机关继续保持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缅甸万海、当阳、妙瓦底等诈骗窝点聚集区,加大执法合作力度,坚决铲除涉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毒瘤”。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于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门统筹推进打防管控各项措施,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了人民财产安全,人民生活更加安宁。

 

条文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十六条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治博览

杜预是西晋时期著名的律学家。《律本》是杜预为《晋律》所作的注释,代表着杜预的法律主张,其内容主要有:纳礼入律,礼法合一;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区分律、令的界限。他认为,法律是官吏量刑的标准,不是讲道理的书,所以法律应该条目精简、文字简明通俗,使老百姓容易理解,不敢触犯。

 

03筑牢金融“安全网”和“防火墙”

应知应会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安全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严重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导致经济长期衰 退,还可能引发社会危机。20世纪30年代令人心有余悸的经济大萧条,从 1929年美国股市暴跌开始,1930年发生银行挤兑倒闭风潮,蔓延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21世纪,美欧不断扩张财政支出,积累巨额债务和资产泡沫,引发次贷危机、欧债危机,负面影响至今仍未完全消除。金融全球化推动各国金融市场的联系逐渐加深,一旦在世界的某一个国家或局部地区出现金融失衡或金融危机,这种失衡或危机则会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迅猛扩散开来,并可能导致区域性和全球性的金融动荡或金融危机。因此,从一定角度看,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本国的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的表现主要有两点:一是金融体系稳定,即金融市场、货币体系和金融机构稳定、安全地运行,呈有序发展状态;二是金融主权不受威胁,即国家的金融政策独立有效,金融产业的控制权掌握在本国手中。我们必须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大事,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法治故事

2020年,王某某等人设计了名为“GUCS”的虚拟币及关联软件“WalletPro”App。该虚拟币先后于2020年4月和6月在两个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王某某与杨某某、谢某某等人在成都、德阳、眉山等地大肆鼓吹GUCS币的经济价值和投资前景,以拉人头的形式发展下线,安排段某某、王某等人以自买自卖的方式操纵GUCS币价诱骗群众投资购买,造成2.9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17亿余元。

2020年10月初,王某某陆续将集资诈骗获取的价值人民币约2.49亿元的“泰达币”转给被告人马某。马某在明知该钱款系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依然通过在境外外汇平台投资等形式,改变上述虚拟币的性质,并陆续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向王某某指定的多个银行账户转款共计9000余万元。

2020年12月,集资参与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王某某等人被陆续抓获归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洗钱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余被告人15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条文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条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治博览

张斐是西晋时期法学家,晋武帝司马炎在位时任明法掾,因注解晋《泰始律》而著称。他的主要法律观点有:礼乐崇于上,刑法闲于下;审律之理,慎律之变;论罪须以理审情,执法当变通循理。在《律注序》中,张斐指出审判活动应当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以理审情;(2)变通循理。强调刑罚应当慎重、准确,不可任意伤害无辜。其慎刑慎罚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刑法思想。

 

04保障能源安全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

应知应会

能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在能源问题上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因为部分能源不可再生、能源地域分布和结构不均衡、全球地缘政治事件频发、能源消耗规模持续快速增大,国际能源供需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党中央提出了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能源法》确立了能源开发利用、储备调节、供应服务、应急管理等制度,是我国能源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从制度上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能源安全首先是能源的供应安全。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以保障能源尤其是战略资源能源的可持续性供给。其次是能源的运输安全。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再次是能源的合作安全。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积极推动油气合作和低碳能源合作,共同促进全球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是能源的应急安全性。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能源供应中断或价格异常波动状态下可以迅速地反应,维持能源供应的稳定性。

 

法治故事

2023年12月23日,三峡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二期、三期并网发电,全国首个规模最大的“源网荷储”示范项目整体投运。

该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内,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其中风电170万千瓦、光伏30万千瓦,配套储能55万千瓦×2小时,是全国首个储能配置规模达到千兆瓦时的新能源场站,继2021年12月一期项目投运后,历经2年整体项目全部投运。项目按照统筹优化、融合创新的思路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过“高比例储能”和“智慧化调控”实现风光储一体化可测、可控、可调等电网友好功能,参与蒙西电网顶峰供电、系统调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约6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约20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20万吨。“源网荷储”微电网工程提升了配电网的可靠性和富裕度,为实现“双碳”目标开启了新的供电模式,充分体现了新型电网建设的前瞻性,对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作用。

 

条文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能源法》第三条 能源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保障、节约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法治博览

海瑞廉洁自守,激浊扬清。有次,海瑞为老母亲祝寿,仅买了两斤肉。海瑞死后,室内竹笼中,只有俸银八两,葛布一端,旧衣数件,此外别无他物。海瑞主张贪污满八十贯即处绞刑,对贪官污吏,他总是严惩不贷。

 

05筑牢良田“耕”基

应知应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安全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是最大的、最基础的民生。人均耕地稀缺,粮食生产面临资源约束,粮食供给存在结构性短缺,“大国小农”是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以国家安全法为依据,完善了保障粮食安全的法律体系,推动我国粮食安全工作从政策性治理向法治化治理转变。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首先,要保障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守住耕地红线是关键,提高耕地生产力和粮食综合效益是出路,把握住粮食生产中耕地和农业生产技术两个关键要素。其次,要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形成政策性收购托底,多元市场主体购销格局,拓宽种粮收益渠道。最后,要健全粮食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要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法治故事

邬某某系某村村民。2020年4月,邬某某与徐某某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该村某厂的8亩空场地回填后出租给徐某某用于堆放工程设备,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某向邬某某支付了前两年租金20余万元,并将租用的8亩土地中的4亩实际用于堆放建筑工程设备。2021年5月,土地管理部门通知邬某某堆放杂物的4亩土地属于耕地,其涉嫌非法占用耕地,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恢复土地原状。邬某某遂要求徐某某将堆放的物品搬离案涉场地。2021年7月,徐某某在完全腾退租赁场地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邬某某退还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租金82345.21元并赔偿其搬迁损失36800元。审理法院认为,因徐某某与邬某某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租给徐某某用于堆放工程设备的土地中包含部分耕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农用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双方订立的《场地租赁合同》无效。在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的基础上,法院判令邬某某退还徐某某剩余租期租金,赔偿徐某某相应搬迁损失。

 

条文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二条 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

 

法治博览

窦仪是北宋初年的大臣。宋太祖建隆三年,窦仪等人奏请朝廷修订法律,得到朝廷同意后,由窦仪等人主持修订。建隆四年,窦仪等人编成《宋刑统》并颁行,由大理寺刻板印刷并全国发行,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宋刑统》和《唐律》一样也是十二篇,内容和《唐律》基本一致。

 

06坚定文化自信,筑牢文化安全屏障

应知应会

文化是一个民族得以传承、一个国家得以维系的精神脊梁。一国的文化是各种文化交互选择与融合而成的。纵观中国的历史,就是一个多民族文化不断交流、碰撞和融合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各国之间文化的交流和相互影响也在加强。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扮演着主角,在追求全球市场的主导地位的同时,还强势推广他们的价值观,强烈冲击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警示我们,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文化安全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在文化冲击激荡的现状之下,文化安全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对立和渗透,在利益支配下不可避免。维护文化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基础。文化安全决定了我们能否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权,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安全表现为两个基本向度:对内表现为国家的统治力和凝聚力,对外表现为国家的防御力和影响力。对内,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传承给予了我们文化自信的底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泱泱中华,历史何其悠久,文明何其博大,这是我们的自信之基、力量之源。”儒家的仁义礼智信,道家的自然和谐,无不是我们的文化自信之基、力量之源;对外,应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在开展平等多元的文化交流和对话的同时,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面对外来的文化冲击仍能坚守我们自己的文化认同,增强对外来文化渗透的抵抗力。

 

法治故事

2022年5月,关于某社出版的小学数学教材中插画人物长相丑陋、引人不适的话题,多次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在这些插画中,孩子们都眼距宽、目光呆滞、鼻梁低、眼睛斜视四周,动不动就张口伸舌,俨然具有唐氏综合征患儿的特征,还有很多眯眯眼、吐舌头、挑眉等诡异动作,完全没有青少年该有的活力和朝气。画风太丑且不符合我国的国民形象,明显是在丑化中国人。事发后教育部责令该社党委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社党委书记、社长黄某等27名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条文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法治博览

路温舒曾任狱吏,是汉代著名的法学家。《尚德缓刑书》是路温舒向汉宣帝呈上的一道奏折,较为深刻地指出了秦汉以来狱吏草菅人命、滥用酷刑的弊政,建议汉宣帝省法宽刑。文章总结历史教训,用以针砭时弊,力度非常大,汉宣帝读后为之感动,多推行之。

 

07非必要不刷脸:为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应知应会

我们似乎进入了“靠脸”吃饭的时代,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体验的许多便捷生活场景都与信息数据息息相关。进小区门刷脸通行,各类App人脸验证,商场门店支付宝刷脸支付,这些场景刷脸的时候就是在采集个人生物信息。科技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又伴随着个人数据泄露的安全风险,尤其是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很可能会导致对信息主体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侵犯,例如被人用于AI换脸等实施犯罪。《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人脸信息、指纹信息均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要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并且要求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获得收集利用敏感个人信息授权时,要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处理的目的和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还要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书面授权。因此任何主体都不能随意设置个人生物信息识别抓取设备,有必要进行人脸识别的行为也必须单独获得授权。违规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轻则涉嫌民事侵权、行政违规,情节严重则会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法治故事

浙江某大学特聘副教授郭某购买了某野生动物世界年卡,野生动物世界以指纹识别技术手段入园为由收集郭某的指纹信息。几个月后,野生动物世界向郭某发送短信称园区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即日起,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要求年卡用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方可入园。郭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在办卡时签订的是采用指纹识别方式入园的服务合同,野生动物世界收集郭某及其妻子的人脸识别信息,超出了必要原则的要求,不具有正当性,判决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某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后二审法院新增判决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某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指纹识别信息。无论是指纹采集还是人脸识别信息采集,都违反了个人信息采集的最少够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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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法治博览

黄霸是汉朝丞相,“少学律令,喜为吏”。他主张预防犯罪重于惩罚犯罪;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黄霸多次颁发刑律均告知于民,使犯罪率大大降低,同时他还制定安民条款,规劝黎民遵章守法,弃恶从善。

 

08管好人类“生命说明书”

应知应会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种族安全的重要措施。人类遗传资源既包括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等取自人体的遗传材料,也包括以这些遗传材料为载体、反映遗传特征的相关信息。人类基因组序列图被称为人类的“生命说明书”。随着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发展,遗传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的基因诊断及防治、恶性肿瘤、罕见病的基因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人类遗传资源正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如果不对人类遗传资源进行充分保护,不但会失去巨大的市场经济利益,在相关核心领域研究中受制于人,甚至会危及公共健康安全、种群安全及国家安全。一旦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非法出境,他人从中获取基因信息后,生物制药企业可以研究疾病致病机理,从而开发治疗药物,生物武器研发企业则可以开发针对特定人群的生化武器。因此,大力保护人类遗传资源,防止人类遗传资源非法传递,规范基因编辑等医学研究,严格监管国外机构在华的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工作,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工作。

为了避免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非法外流,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明确,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信息备份。

 

法治故事

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张某通过与他人合作,由张某将孕妇血液通过伪装方式寄递至指定的深圳地址,后由他人安排通过水客携带、深港货车司机夹藏等方式走私出境至香港进行胎儿性别检测,共计走私孕妇血液106人206支,收取检测服务费用共计203,320元。其中多名孕妇在得知胎儿性别检测结果后选择非医学终止妊娠。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走私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国家之所以打击跨境运送孕妇血的行为,是因为对于孕妇血液这类含有人类遗传资源的材料,一旦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就可以从中得到基因信息。

 

条文链接

《生物安全法》第五十五条 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符合伦理原则,不得危害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治博览

在汉朝的法律世家中,影响较大的是西汉时的杜周和杜延年父子。杜周对西汉法律最大的贡献就是撰写解读法律的著作,被后人称为“大杜律”。杜延年“亦明法律”,他办案风格同父亲杜周截然不同,“辅之以宽”“论议持平”,后担任御史大夫一职。他同杜周一样,也曾撰写过解读法律的著作,被后人称为“小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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