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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2011年第一季度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
2011年,阿坝哈萨娜镇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阿坝哈萨娜”创建活动,不断加大“严打”整治力度,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一季度全镇社会治安形势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今年1-3月份,全镇共立刑事案件7起,破获4起,治安案件10起,全部查处;八类主要案件,今年以来,爆炸、绑架、劫持、抢劫、强奸、杀人、纵火、伤害等八类案件未发生; “两抢一盗”案件,全镇共立“两抢一盗”案件1起,其中盗窃1起;调解纠纷12起,引导诉讼4起。
二、存在的治安隐患和问题
1、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破获难度增大,一些犯罪分子
作案经常选择在夜间和偏僻地段,同时发现流窜性作案居多。
2、治安防控力度不够,干警人员有限,不可能放到一
线进行全天候监控,需要社会各界戮力同心,齐抓共管,加强联系,建立严密的群防群控体系网络。
3、犯罪低龄化,治安案件大多都是一些闲散无业的社
会青年所犯,并且这些人时常勾引一些校内学生,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今后工作对策
总体来说,我镇社会治安的情况是令人满意的,但也看
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工作将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将会给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重要性的认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定不移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政治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
2、坚持“严打”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下大力气把严重刑事案件压下去。加强对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要严加防范,加大打击力度,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3、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关部署,切实落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五个机制”,深入开展人民内
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防范化解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稳控在当地。
4、加大治安防控力度。加强镇综治办建设,充实干部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村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加大学校、企业、内部单位防范工作力度,做到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条件成熟的单位,今年必须在搞好物防、人防的同时,配合派出所抓好技防。总之,要采取强有力的防范措施,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计划,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开展中小学生自护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6、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不留管理的漏洞、死角和薄弱环节;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把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河道防汛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整治好。
7、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把握工作主动权。采取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村(居)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掌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为镇党委、政府提供预警性信息,防止形成危害。严格执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重要情况信息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同时,加强对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和判断,及时提出决策建议。
8、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之有效的教育、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疏忽大意或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坚决做到领导责任未查清不放过,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未处理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中共阿坝哈萨娜镇委员会
2011年3月26日
篇二: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及治理对策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及治理对策
政府全面开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程,治安整治、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等方面取得较大进步,社会治安不断得到优化,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但是目前的治安隐患仍然不少。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探研治安良策,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是稳中有忧
一是刑事发案相对平稳,重大案件比率低,但侵财案件相对突出,总体社会治安质量较高。所立刑事案件中,“两抢”、“两盗”等侵财型犯罪比较突出,占总案的八成以上。此外,经济领域犯罪、职务犯罪增多,也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特点。
二是一些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点地区已得到有效整治,但仍然存在不少治安隐患。目前,我市形成规模的团伙恶势力已基本被摧毁,沿海地区大规模走私活动及农村宗派械斗已被遏制,局部地区案件多发、治安混乱的状况得到改变。但目前仍有一些比较突出的治安隐患,如近期雷州等地恶势力出现“还阳”迹象,小规模的走私活动仍然在北部湾沿海地区反复出现;城郊结合部的“两抢”仍然突出。
三是排查调处基层矛盾纠纷工作卓有成效,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仍然大量存在。近年,我市通过实行领导下访、基层“八长”接访、开展排查调处大会战等有效措施,将一大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广大农村基层持续保持稳定。但由于当前因改革发展和历史遗留等许多利益碰撞问题逐渐凸现,诱发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大量增多。
四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对党和政府整治社会治安、维护稳定有信心,但是尚有诸多因素制约了长足发展。
整治社会治安的主要对策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关键在于领导,重点是要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完善激励制约机制。要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指导下,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政法为主,各方参与,共同行动的维稳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首先,要坚决落实维护稳定的党政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其次,要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的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个部门和单位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的责任。第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奖惩制度。对于一个地方、部门或单位治乱有功的领导,要提拔重用。而对于没有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维稳责任制、综治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典治乱,严厉打击,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当前,各级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巩固两年“严打”整治成果,整合政法队伍力量,深入排查治安不好的地区和突出
的治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严打专项斗争。要坚持取缔非法宗教和各种大型封建迷信活动,确保政治稳定;要大力打击整治部分地方恶势力操纵经济活动的有组织犯罪,涉毒、“私彩”赌博以及城镇“两抢”、重大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建设,逐步构建“打、防、控、治”一体化的工作体系,确保社会治安的持续好转。
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市要重点抓好几项综治工作:一是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以110为中枢的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建立新型的警务巡控模式,实现公安、治安、保安“三安”联动,既出色完成警务,又服务社区,成为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二是建立以“创安”为载体的区域性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局部的小治安带动社会大治安的好转;三是建立以群众为基础的联防联治机制,充分发动、利用各种辅警力量,开展“军警民联防”、社区联防等活动,推进治安工作的社会化;四是要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在学校中增设法制教育课程,聘请法制副校长,建设法制教育基地等,提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减少违法犯罪;五是认真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整顿、刑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铁路护路治安联防等综治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
积极疏导,妥善化解,正确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早部署、早控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单位、一套方案、一个期限”的工作要求,实行分级归口办理,把化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地要继续坚持领导下访,基层党政领导定期接访群众,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做法。把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放在伤残退伍军人、企业军转干部落实政策、企业劳资纠纷、职工下岗、水库移民生活困难以及征地拆迁、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各县(市、区)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排查调处“大会战”活动,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一宗一宗落实调处解决,对跨区域、影响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由领导包案,实行重点突破。对于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公安政法机关要建立完善预警处置机制,配合其他职能机关,在立足于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事态控制,防止矛盾激化。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发挥政法队伍在维稳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执法守法意识,真正打牢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基础;二要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各项司法、执法办案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务、警务、检务、审判公开,通过公开促公正,通过公开促廉政。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完善配套措施,健全监督机制,继续抓好政法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加强对队伍的清理整顿。对不适应政法工作的民警要坚决辞退,最大限度地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三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升能降、能进能出的用人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全体政法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各地要尽可能地结合实际争取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为政法民警谋福利,实实在在地体恤政法民警,改善政法民警的待遇,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四要抓紧研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民警学习世贸组织的贸易规则和有关涉外法律知识,尽快培养一批适应新世纪政法工作的专业人才。
篇三:治安形势分析会
治安形势分析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对朝阳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活坏境,8月2日,我县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部署我县今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会上,县委书记冯国刚结合我县当前的治安形势做了重要讲话。他说:近年来,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基本保持了持续稳定,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率呈现平稳下降趋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将稳定工作摆上了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但是抓落实不够,不同程度存在着推而不动、落而不实现。各乡镇要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活动,层层梳理辖区内的纠纷苗头和隐患。要进一步发挥乡镇、村、村民组、调解员或信息员四级基层人民调解网络作用,针对高危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变被动调解为主动排查,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常见的、多发的、带有倾向性的纠纷,尤其是那些可能激发的纠纷进行专项治理,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依法调处,多做深入细致的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不发生因调节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民转刑进而导致命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进行挂牌督办,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拓宽工作思路,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力量,齐抓共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同时,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项机制。要建立矛盾纠纷分析机制,在县、乡、村三级建立每月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定期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预测排查,全面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预测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建立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好突发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制定应急方案,研究处置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要完善领导包案机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的工作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集中指挥和属地管理、日常办事和善后处理的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彻底消化,不留“后遗症”。要健全对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察指导机制,综治办作为责任部门,要帮助提供指导意见、规范调处流程、解决实际困难。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
强化突发案件值守机制,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特别是在重要时期,要由领导带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情况,避免贻误最佳时机。要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级各部门遇到突发事件,要无条件服从统一部署安排,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部门之间要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衔接配合。要严格信息发布机制,坚持及时、全面、客观原则,对敏感信息发布进行严格把关,防止社会谣传、误传,确保社会稳定。要严肃宣传纪律,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必须按预案要求发布信息,不得我行我素、各自为政。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宣传和普及工作。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力求贴近实际,易于为群众理解和接受,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特殊对象、特殊群体的宣传,重点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维护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挥司法所人员的作用,抓好乡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和村级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加强对从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要抓好信访接待大厅、调解室、联席会议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主力军作用。
冯国刚最后在讲话中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速县域崛起、突出贫困重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悉,县委将组成九个督察组,由综治委各主任带队,于近期对各乡镇贯彻落实会议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县委副书记、县长曹以民、县委常务副书记张志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仁礼等四大班子领导,县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各乡镇(场)党委书记、综治办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8月6日建平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集中半个月时间,再次进行深入细致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党政领导、各村书记、综治维稳、派出所、司法所、信访等28人参加。 会上镇长陈俊华作了具体安排,书记巩俊生做了总结和重点强调。此次明确排查的重点是邻里、酒友近期有仇、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无职业人员、流浪人员、留守儿童、未成年子女、婚姻恋爱、企业改制、劳动保障、征占地、交通事故、安全隐患、退役等引起的潜在的矛盾纠纷;2004年机构改革遗留的问题;涉法涉诉案件;与学校幼儿园有关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矛头。要求一是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实事求是,不准瞒报漏报,要登记造册;二是务必做到三个“及时”:及时汇总、及时分类、及时处理;三是实施各部门联调联动机制,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报到党委,党委给予协
助解决
4月20日乌敦套海镇人民政府召开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要集中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工作,特别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库区移民、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排查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为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期间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镇领导彭世忠、崔凤廷等出席了会议,旗司法局等有关领导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全镇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求通过排查调处,实现“三个明显减少”,即: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明显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明显减少,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具体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排查到位。对全镇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通过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在案。二是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落实解决措施,使排查出的问题都经过调解处理。三是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过程中加强《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2010年3月30日,太和县桑营镇召开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传达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参加会议的有该镇镇村全体干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了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传达镇制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文件,并要求各村成立以村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村两委班子任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该镇将把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到年终考评当中。 最后,该镇党委书记、镇长张发仁作总结,强调当前经济发展是压倒一切的工作,但是没有稳定的环境是不可能有好的经济发展的,并要求
《治安形势分析》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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