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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北邮合同模板
选题编号:
策 划 人: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图 书 出 版 合 同
(参照国家版权局1999年3月修订样式)
( )字第 号
著译稿名称 《 》
著作权人
甲方(著作权人):地址:
乙方(出版者):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100876)188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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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将上述作品以中文或外文版出版,并行使上述
作品(纸介/电子版/网络版/手机版)文本的专有出版权和发行权。
第二条 上述作品系甲方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甲方享有著作权,并保证上述作品不
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的上述作品如含有上述内容,或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
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
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方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中
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数(估):(版权页字数) 开本:
印数:/图表: /
定价(估): /附录:/
字数篇幅与上述规定出入较大者,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进行删增,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出版,
直至甲方的修改符合合同规定。具体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六条 甲方应于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齐、清、定稿件(打印稿+软盘/光盘)
交付乙方。
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10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
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经多次修改仍达不到出版要求的,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已支付的预付稿酬,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 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 册。乙方
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 10 日内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10%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
所致,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
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
利,应将所得报酬的30 %交付对方。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
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进行一次审校。 甲方应在10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
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10 %或未能按期出
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根据国家版权局1994年4月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相关条款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 )(一)基本稿酬+印数稿酬: / 元/千字×千字数+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 / %;或
( )(二)一次性付酬: /元; 或
( )(三)版税: 待定 元(图书定价)× / %(版税率)×图书发行册数。
第十二条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90 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或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 60日内向甲方付清;或
以版税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每6个月向甲方付清一次。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根据甲方申请或实际需要,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 / %( / 元)作为预付稿酬。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同时参照乙方《关于限制书稿篇幅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壹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壹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在采用第十一条(一)款方式的情况下,在重印、再版后向甲方支付印数稿酬。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 10 %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三个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一年 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第十九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甲方图书 / 册。每次再版后,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
第二十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第三方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书稿。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合同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或在“附加条款”中说明。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 方:
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代理人)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合同章) (签章)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北京XX大学出版印刷合同
著作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 版 者(以下简称乙方):北京XX 大学出版社
著作权代理人:
著译稿名称:
作品署名: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上列书稿。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书稿的
专有出版权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有效期内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内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中文版/电子版形式出版,并在国内发行。
第二条本书稿系甲方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享有著作权。
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含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含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侮辱或诽谤他人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图书出版后如作品含有上述内容,或发现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民事权利行为,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并可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数(估):开本:
印 数:图表:
篇三:北邮-联合实验室合同模板
北京邮电大学和公司
共建“北邮- 联合实验室”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可附公司背景介绍)
乙方:北京邮电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可附学校简介)
北京邮电大学(以下简称“北邮”或者乙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 ”或者甲方)为了促进在中国信息通信技术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推动高新技术经济产业的发展,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商议决定联合建立和运作北邮--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内容如下:
一、 合作目标
1.1 在业界领先的高等院校和间建立共赢机制以促进双方在信息通信技术前沿领域的研究工作。
1.2 通过联合研究和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创新。
1.3 。
1.4 。
二、 合作范围和研究领域
联合实验室以电信领域的相关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双方初期将在以下领域开展研究工作,以后再根据双方需要扩展到其他领域:
2.1 ;
2.2 ;
2.3 。
三、组织管理
3.1. 联合实验室由北邮和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3.2. 联合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北邮和公司共同承担。参与联合实验室批准的研究项目的双方研究人员和学生仅在项目执行期间为联合实验室成员。
3.3. 北邮和常运作。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将包括:
北邮方:
方: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管理和审核联合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包括人员安排、流程制定及效果评定。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实验室年度工作状况和规划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4.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学术(专业)委员会。学术(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将包括北邮和在 、 以及 相关领域的学术领头人。由学术(专业)委员会负责上列2.1、2.2、2.3节中所述研究方向的项目招标、项目评审、学术交流的管理与执行。学术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以推动工作进行,并定期向联合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四、 合作形式及内容
4.1 开放课题或研究课题
【方式一】开放课题:
公司将通过开放课题进行联合项目的招标,北邮所有相关教师均可申请。北邮提供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场地和相应的软/硬件环境设施,并负责组织相关教师申请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每年投入经费支持开放课题项目的开展,以及安排相应的学术负责人参与项目研讨。
开放课题实行学术委员会管理制,由相应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开放课题招标的评选和审核,并由学术委员会中双方负责人定期召集相关教授和专家召开开放课题项目评审会,可根据需要特邀部分教授参与讨论,对研究项目进行联合评审。
开放课题项目的成果可以是论文、专利或系统原型。
【方式二】研究课题:
4.1.1 课题种类
? 第一类是联合实验室基金课题,主要资助应用创新性、技术前沿性、经费相
对较少的研究型课题(I类课题);
? 第二类是直接向联合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申请并获得立项、完全由公司
提供经费支持的重大课题(II类课题);
? 第三类是双方联合申请到的国家或者政府资助的研究课题(III类课题),如
需配套经费可由公司提供。
4.1.2立项原则
经过广泛而深入的双方交流,在双方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中确立课题,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课题。
联合实验室基金课题鼓励应用创新性、技术原创性研究。
鼓励联合申请国家或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同意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4.2. 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
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是联合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的主要平台。北邮提供创新论坛所需的场地和相应的设施,并负责组织论坛召开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资助论坛活动, 以及安排相应的学术负责人参与论坛交流。
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实行学术委员会管理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相应的组织活动,并根据需要特邀双方专家以及其他业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参与。
4.3 教学实践(人才培养)
为了协助北邮更好地培养人才,公司计划支持北邮建立“北邮-公司教学实践基地”。该基地主要面向北邮师生,由公司提供试验室场地等软硬件设施。
北邮可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研究生参加公司的科研实践,并可以在实习期间结合联合实验室具体研究项目完成其学位论文工作。
公司承诺选派具有相当水平的研究人员对乙方学生进行必要的学术指导,
并积极与学院和导师进行沟通与协商,以配合完成被选派学生的培养工作。
北邮也应对公司的人才培养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五、双方投入及责任
公司将投入必要的资金、人员、软件、硬件及场地以达到本协议所定义的目标。
5.1联合实验室日常运作费
用于立项评审、技术交流、结项验收等管理工作上的日常开销,以确保联合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及保障为提高联合实验室影响力而举办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活动等。
每年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
5.2 联合实验室研究经费
以学校和公司总体的利益为前提,联合实验室的主要业务是不断设立和实施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为此,公司承诺每年投入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课题研究经费。
研究课题通过联合实验室相关机构审核,并经公司同意确立,课题计划书评审立项 日内拨付足以课题启动所需经费,课题验收通过后 日内拨付其余课题经费。
5.3配套经费
联合申请成功的国家等资助项目,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公司提供的配套经费。
北邮将投入必要的师资、学生、软件、硬件及场地以达到本协议所定义的目标。
5.4 研发场地
联合实验室项目的研发场地根据研究项目的情况设在北邮或者公司。双方承诺提供必要的研发场地,并为参加项目的对方人员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
5.5 人员投入
【 双方可指定参与项目的研究人员 】
双方分别负责各自成员相关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包括差旅在内的人力成本。
六、 版权
6.1 “资料”是指由此协议约束的合作项目而产生的文字作品或其他作品,例如程序、程序表列、编程工具、文档、报告和图型。“资料”不包括在此协议签订之前或在此协议范围之外的任何内容。
6.2 北邮授予公司在此协议下由北邮提供或创作的任何资料的许可权。此许可权为世界范围的、不可撤销的、非专有的并且费用已付的,内容包括使用、执行、展示、复制、履行、透露、创作演绎作品、以及发行并传播该资料和其演绎作品,并且再许可他人执行上述任一或所有活动。
许可权为不可撤消的、非专有的并且费用已付的, 内容包括使用、复制以及在北邮内部发行该资料。
七、 发明
7.1 “发明”是指在执行此协议的工作过程中,由一方的人员(“独立发明”) 或由双方的人员共同(“合作发明”)构思或予以实现的任何想法、设计、概念、技术、发明、发现、或改进,无论是否可以获得专利。
7.2 任何一方都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对每一项发明的说明。在透露方对此发明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之前,另一方应同意延迟通过出版或其他方式将任何透露方决定或正在决定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公开。
7.3 任何独立发明都将是发明方的财产,但另一方依据此协议第7.4条获得对此发明及其获得的专利的许可。任何合作发明都将由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被批准后的专利权也将为双方共享。
7.4 在此协议第7条下授予北邮和公司的许可权都将是世界范围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并且费用已付的,内容包括制造、请人制造、使用、请人使用、出售、和/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产品,和实施、或请人实施任何方法。此协议第7条授予北邮和公司的所有许可权都将包括被许可方授权其关联公司可撤销或不可撤销的再许可的权利,该再许可进一步包括被许可的关联公司对其他关联公司的再许可。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印刷合同》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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