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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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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也呈现出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发展的趋势。为深入研究我市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问题,探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从寒假开始,我们小组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专题调研情况及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

从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情况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案件占案件数的比率分别是70%、75.7%、77.8%,犯罪人数比率分别是52.7%、56.6%、61.8%,我市青少年犯罪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主要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

二.青少年犯罪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 团伙化犯罪居多。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多是团伙犯罪,一般以纠合型为主。未成年人由于

心理和生理处于未完全成熟时期,单人作案胆小害怕,加之经常游荡于社会,与一些无

业人员纠合在一起,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逞一时之气,或进网吧歌厅,或聚集在一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或在成年人的引诱带动下参与犯罪。

2. 低龄化发展趋势明显。

从发生的案件来看,犯罪年龄相对集中在16至18周岁,但15周岁以下的人数也呈逐年

递增趋势。近几年来,我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当中,2006年,14—16周岁的4人,16—18

周岁的17人;2007年,不满14周岁的1人,14—16周岁的6人,16—18周岁的20人;2008年,不满14周岁的1人,14—16周岁的5人,16—18周岁的27人;2009年上半

年,14—16周岁的8人,16—18周岁的13人。从这组数据也可以看出,14—16周岁年

龄段为未成年人犯罪发展阶段,16—18周岁年龄段为高发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

年龄已提前了2—3岁。

3. 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比例高。

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或者是毕业后还没有就业的,这些人闲

散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有不少人整天泡网吧,出入卡拉OK厅、游戏厅,极易发生违

法犯罪行为。例如,在看守所提审的王某(17岁,犯案时16岁),小学六年级辍学后,在

社会上流浪,08年9月,伙同郭某(犯案时18岁)、李某、崔某、王某(17岁)四名社会闲

散人员抢劫蓝光学校学生100元。这五名嫌疑人均为早早辍学的社会闲散青少年。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既有青少年个体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学校教育、家庭环境和社会文化等诸多客观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两个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导致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1. 青少年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

2. 家庭教育的诸多缺陷。

3. 学校教育的偏差。

4. 不良文化的侵蚀。

四.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意见及建议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并完善青少年犯罪的防控体系。

(家长学校建设) 搞好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才有可靠的基础。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不当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市妇联、教育局和中小学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规划,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突现学校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素质教育、德育、法制教育,问题学生、留守学生) 全市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摒弃“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优等生、轻后进生”的错误办学倾向,把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意识。

3. 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并完善青少年犯罪的防控体系。

(家庭、社区、学校、政府部门“四位一体”) 党政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华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建立家庭、社区、学校、政府部门“四位一体”的立体防线,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综合治理,全社会共同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活动感想

作为祖国的花朵,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我们应该珍惜生活,不要被外界不良诱惑所感染。用美好的青春,创造巨大的价值。

篇二: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

21世纪是一个素质较量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核心不是资本、机器、土地或其他,而是具有万物之灵的人。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素质如何,将直接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命运。但是,当今的社会现状却不得不让我们为祖国的未来担忧,在我国,青少年犯罪从总体上呈现居高不下的局面,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的是多方面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为了探求我市青少年犯罪呈现的一些新特点,笔者利用专业实习期间在各区看守所见习,对我市青少年犯罪进行了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能为社会预防青少年犯罪尽点绵薄之力。

一、当前我市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且年龄前移。

对青少年犯罪,国内权威观点认为:青少年犯罪率高,犯罪性质日趋严重,犯罪类型复杂性和犯罪动机恶劣性;团伙犯罪突发;中小学生流失犯罪不断增多,犯罪向低龄化发展;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等。我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逐步呈现以上趋势。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以侵财犯罪为主,盗窃、抢劫等居高不下。由于青少年没有劳动收入,又贪图生活享乐,任意挥霍,故青少

年犯罪中仍以侵财犯罪为主。从调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的多发类型主要有:盗窃、抢劫、抢夺、伤害、敲诈、强奸等。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人“潇洒”消费、超前消费等观念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或畸形的物质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往往是通过盗窃、抢劫等不正当途径来获取。

(三)青少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青少年犯罪中,大都接受文化教育少,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初中及以下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

(四)家庭环境对违法犯罪有重大影响。

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子女的人格发育不健全,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因素。不健康家庭中,有的父母离异或早亡;有的父母关系一般或较差、家庭关系不和睦;有的家庭其他成员是罪犯,或者行为品德不端以及酗酒;有的父母态度专横、溺爱过度或者过分干涉;有的家庭父母失业、家庭收入低,生活贫困。离婚率的增长使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由于缺乏家庭温暖,会在不同程度上扭曲他们的人格和行为,他们或者被坏人引诱误入歧途,或者内心对社会不满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并走向犯罪,或者因受继父(母)歧视而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恶劣的家庭环境和不称职的父母是导致孩子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

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健全,存在游手好闲、惹事生非等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 心理的不成熟,以及自身生活的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律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家长过分溺爱子女,使子女养成不良的习性,到想管教时却管教不了,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

(三)受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

用下,极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财、物大流动,社会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控制力大打折扣,这给犯罪造成可乘之机。特别是当前升学、就业困难,部分青少年过早离开校门,走上社会,在择业无望,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精神空虚,苦闷彷徨,对前途失去信心,在物质利益和金钱享受的驱动下,很容易染上恶习,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学校教育体制存在缺陷及就业门路狭窄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多年来,学校教育难以走出应试教育的路子,片面追求升学率,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办学方向、治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二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学校只重视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学校法制道德教育方式滞后、内容简单且流于形式。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但在形式上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教育工作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四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人社会。一些学校放松思想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使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产生厌学思想,导致不良行为的形成或犯罪,个别素质较差的教师,教育学生方法简单粗暴,

忽视双差生的引导和帮助,造成个别学生产生自卑心理,自暴自弃,放纵自我,逐渐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本市自 年 月至年 月,在个月中,共抓获刑事案件立案的青少年共人,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在校生犯罪大幅度上升让人倍感忧虑。

(五)司法原因

违法犯罪青少年接荐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由国家预防、群众预防和专门预防三部分组成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统,缺乏组织性、系统性、网络化,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正规化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如对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司法机关和基层组织之间的接荐衔接不够,缺乏密切联系。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的要求,县级公安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时,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并将其列为重点人群进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刑释解教人员走出监狱(所)后,将释放证明握在自己手中,根本不到所辖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派出所接不到服刑监狱和劳教所的通知,使这部分人成为“黑人”,也无法将其列为重点人群进行管控、帮教,造成力量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使一部分违法犯罪青少年回到社会后管理失控,而又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篇三:预防青少年犯罪调查总结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为此,温州市瓯海区团委曾在区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召开由瓯海团区委牵头召开瓯海区社综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议强调,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战略意义,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着眼于和谐稳定,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专项工作,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社会现状

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如何有效的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因此未来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先生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已是刻不容缓。

二.调查方式

这次调研活动采取了召开座谈会、询问犯罪嫌疑人,访问教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由于接触面广,了解了较多的实情。

三.调查结果

四.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

有关资料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2、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3、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4.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时利用一些新兴的科技成果,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专家认为,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各种智能化犯罪手段通过诸多途径,会纵横交错地影响青少年犯罪手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5.地市闲散和流动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新焦点。

据公安部门调查,流动在大中城市的外地青少年人口的数量近年来增长较快,除了随其在该市打工的成年亲友流入外,有些是厌学、失学或受不法分子欺骗被迫滞留的。由于这些青少年只能做一些报酬很低的工作,甚至可能找不到工作。

五.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大多数犯罪是由外在的不良因素和行为人内在的主观不良因素与行为人内在的主观不良因素相互影响,相互结合的产物。外在客观因素只是犯罪的条件,而内在主观不良因素的犯罪的根据,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外部环境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的与社会要求,特别是刑事法律要求相抵触的心理,是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因素是复杂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因素

(1)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它不仅不会是产生犯罪现象的根源,反而为逐步消除犯罪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前提。我国由于还存在着剥削阶级意识形态,以及小、私有经济的形式和观念,特别是在信仰的坚定性上,是非的辨别能力上,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荣辱界限上,导致了少数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偏离社会的要求,形成信仰危机,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等不良品质,诱发了不少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2)外来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腐蚀。随着我国对外政策的开放,旅游事业

的发展,使我国同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交往增多,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完善以及随着对外开放而带来的西方生活方式的影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腐朽思想文化也随之渗透进来,在一些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如一些人由于传看黄色书刊,淫秽录像等物品,追求性刺激。这种欲望若失去控制,就会发展到调戏、侮辱、强奸妇女。如少年犯乔某,年仅14岁,因看淫秽录像,便欲一试,持刀对一少女进行了强奸,然后进行宣扬。

(3)实际工作中的缺点。个别领导的官僚主义,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思想教育,使矛盾激化,酿成犯罪。近几年来,我们宣传发家致富的多,讲勤劳守法的少;讲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等价交换的多,普及深入思想道德教育的少;对违纪职工经济制裁的多,思想疏导工作的少。在社会调查中发现,多数学校在初中设立的生理知识课程只是走马观花,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教学疏导;而在青少年生理发育调查中表明,大多数青少年在小学毕业便已经达到了性的成熟,由于我国现阶段属于发展时期,快速的信息流通、信息共享更催使青少年在懵懂时期对性产生了一种“渴求”,但是没有正确的疏导教育,这对青少年行为准则的形成都起着不良影响。

(4)两劳人员就业问题。我国虽然在大力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满足不了青少年就业要求,特别是两劳人员,他们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安置,已成为社会不安定的一个潜在因素。例如:有一起盗窃案件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张某(均属两劳人员)陈述,释放两年多,户口入不上,就业无着落,社会递冷眼,长期无所事事,感到自己是社会上多余的人,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情绪,怨天尤人,对社会现实不满,继而又进行社会报复,重操旧业,走上犯罪道路。庭审时,表示认罪伏法,只要求释放后,政府能给入上户口,安排个工作就行。

第五,社会风气的影响。社会风气虽然是宏观社会现象,但由于青少年的家庭、邻里、同辈群体受当前社会风气的影响程度不同,所以,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也有差异。然而,总的来说,任何人也不会脱离受宏观社会风气影响的微观氛围,因此也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如当前严重存在的腐败及色情文化等社会现象。

2.家庭因素

(1)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家庭开始小家庭化;因为各种娱乐项目的增多,家庭成员之间感情淡漠,沟通减少;同时,离婚和单亲家庭开始大量出现,给家庭带来了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另外一方面,青少年处于人生的生长期,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较差,但模仿能力却很强;因而,家长的不良行为也是诱发子女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2)随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人心,人们的道德观念开始出现矛盾,成年人思想开始冲击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于是父母的观念开始与“标准观念”出现裂痕。由于社会信任度的降低,“以牙还牙”等生存教育方式也大行其道。曾有报纸报道,北京房山区少年韩某的父亲听说儿子被人欺负之后,居然伙同几个

大人为儿子撑腰报仇,结果造成了同学被捅死的悲剧。这些与传统的仁、义、礼、信分道扬镳的观念显然也助长了青少年犯罪的气焰。

(3)而在部分所在的地区,家庭教育由于父母文化水平相对城市较低。许多父母信奉“不打不成器”、“树大自然直”等传统观念,对于子女要么教育方法粗暴,要么溺爱袒护,要么放任不管,不懂得也不善于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教育子女。在这种教育条件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辩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就相对差些,盲从或愚昧者相对的较多些。

3.学校教育因素:

(1)政治课教学和学生的思想训练脱节。政治理论课是学生形成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价值观念的重要途径。但是,多年来由于有些学校强调以教学为中心,片面理解成以智育为中心,管教不管导,教书不教人,放松对学生的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把注意力只放在少数成绩好的学生身上,忽视对大多数学生的培养教育,形成单打一的局面。有的老师对双差生放任不管,甚至讽刺挖苦,使他们既得不到尊重,又看不到前途,最后失去信心,不求上进,互相学坏而滑入邪道。

(2)各种教学同班主任的工作脱节。学生的思想教育应该寓于各科教学之中。可是某些学校把学生的思想工作完全推到班主任身上,这样,班主任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学生思想工作依然显得很薄弱。

(3)性知识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脱节。由于中学生的生理发育提前,大部分在初二进入"危险期"。可有些学校生理卫生课在初三或高一才开始讲,这就出现了学生生理发展与性知识教育不同步的现象,导致性教育流于形式。

(4)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脱节。教育规律告诉我们,教育必须贯彻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原则。只有学校与家庭、社会结合起来,才能掌握学生的思想变化,及时加以教育。可是,现在这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已经严重分离,协同不起来,影响了学校教育质量。

4.青少年自身的一些因素

(1)青少年由儿童向成年人过度时期,正是青春期发育的变化时期,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时期,他们在这一时期生理发育迅速,身体开始趋向成熟,个人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和追求欲望,表现过分固执,缺乏自控能力。一旦感情冲动,便会不顾一切,铤而走险。

(2)青少年犯罪与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动机的形成方面是有区别的。年轻人感到最重要的问题是他们的地位不稳定。因此,他们要全力争取得到承认,争取得到象征声望和地位的东西,在成人的浅意识中,不承认青少年是一种独立的群体,更不承认他们的文化观、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而青少年

人却总希望与成年人不分高低,并驾齐驱。出于这个动机,他们的举止行为便带有骄傲自大,喜欢表现的倾向,目的无非是引起成人世界的注意。他们会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引人注目的方式表现他们的集体,证明他们已经“成人”,为了吸引他人注意,或者为了表示自己的这一特殊动机,他们就可以对任何人干出违法犯罪的蠢事,或者说这也是对成人世界的报复。

(3)青少年最苦恼的莫过于感到自己无所事事。因此,他们之间也互相制造矛盾、摩擦,以次消遣度日。他们入世不深,妄想在犯罪的实践中探求其行为所能达到的极限。

六.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治理和预防建议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从苗头抓起,抓紧抓实,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强法制教育。第一、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思想道德教育课时,采取多种形式,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参观法制图片展览,旁听法庭审判,邀请表现好的犯人现身说教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政治思想觉悟,以期收到明显的效果。第二、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方法和策略上,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给予学生(特别是后进生)足够的关心和爱护,注意学生的心理活动,改进教育方法,不要歧视有问题的学生,要积极引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在目前情况下,可以让一些责任心强、学生信任、懂心理学的教师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消除一些学生的不良心理。第三、学校最好采取封闭式管理,减少外界的干扰。绝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建议封闭通过县一中路段,防止外人随意进出校区。第四、学校尽量少用开除的方式处理有问题学生,把他们推向社会是不明智之举,这样不但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可能给社会造成更大危害。第五、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要形成制度,多进行家访,及时召开家长会。平时以电话、书信的形式与家长联系。要办好家长学校,积极指导家长搞好子女的家庭教育。

2、努力改造社区环境。首先,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第三、治安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第四、县上要努力争取尽快建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并投入使用。县一中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免费对学生开放其计算机房,并尽快多建设一些体育活动场所。第五、文化部门对网吧等场所应进行严管重罚,坚决制止诱惑、唆使、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加强学校教育。


《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22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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