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x N个月=医疗补助 即 4227X6=25363元(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227元,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x N个月=就业补助 即 4227X10=42270元(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227元,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