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浩资源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回复: 0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2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126
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r/n

一、综合实训一:庭审旁听及合同制定/r/n

在这次法庭听审中,我们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在开庭的过程中,并不了解多少内容,但是在开庭后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以及合同制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我在此次的活动中学习到了很多,对于格式合同的一些体会,以及对法律知识的一些认知。在我们接下来的实训过程中的代销合同的模拟制定,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时,必须小心。此次代销合同是我与汪聪之间的合同,此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是让我们了解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制定的流程。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1、建章立制2、严把合同签订关3、要强化履约意识4、运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的保护。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1、真去合同的起草全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自信能力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直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7、注意定金与“定金”的区别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r/n

二、产品质量分析报告/r/n

在对产品质量报告分析的写作过程中,虽然一直处于不顺,总是停停写写,写不出一个样来。经过了老师的教导,终于明白了产品质量报告的调查,分析,以及报告的写作过程。这次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我主要针对的是对校外世纪联华超市的啤酒展开一系列的调查活动,调查了各个品牌不同啤酒,厂家信息。经过对产品的观察与分析,总结各个品种啤酒的优劣好坏,并且给予一定的评价分析,了解市场的实际状况。/r/n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r/n

消费者权益是致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随着现代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数上平经营者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商家却以种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当消费者遭遇欺诈时就不得不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受损的权益。当我们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语气理发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n

四、对本实训课程的建议/r/n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师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记错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高能够运用法律理论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案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运用法律来知道专家的行为,即手法,还可以减少学习工程中的枯燥,提高学习兴趣。不得不说时间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所以希望可以开展法庭听审。 学习要和实践联系起来,学以致用。我们大学生通过课堂已经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但是把知识化成能力还是需要一个过程。树立法律维权意识。法律虽然看似离我们比较远,却又实实在在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要学法懂法,并积极用法律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r/n

【相关文章】经济法实训体会/r/n

一、 综合实训一:模拟法庭/r/n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作为书记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书记员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等。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

中,我们成为学习的主体。他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这不仅是角度转换,更在转换之中获取了不少的知识。这次的实训,让我受益良多。/r/n

二、 综合实训二:学生创业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r/n

三、 综合实训三:市场资信调查与合同风险防范/r/n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有关单位应加强资信调查,查看有关证明文件,以免上当受骗。资信调查是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是专业机构代替客户对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的资质、实力、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供客户在选择合作伙伴、确定结算方式或处理纠纷等决策过程中参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n

在签订合同是要注意,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1、建章立制 2、严把合同签订关 3、要强化履约意识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5、用词要严谨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r/n

四、 综合实训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讨论/r/n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随着现代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数商品经营者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商家却以种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当消费者遭遇欺诈时也就不得不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受损的权益。当我们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与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其实是最好维护者,因此在消费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培养以下意识:(一)自我防范意识(二)权利意识(三)文明消费意识。/r/n

总之,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可忽视的,为了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除了靠国家的监督、经营者自律外,尤其重要的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消费者应当了解我们享有的权利,用法律的武器主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r/n

五、 对本课程的建议/r/n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是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高能够运用法律理论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案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运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即守法,还可以减少学习过程中的枯燥,提高学习兴趣。不得不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所以希望可以开展像模拟法庭这类的实训。学生和老师可以增加交流,老师可以准备探讨的题目,让学生分组来讨论、发言,老师就发言进行点评,纠错,解答疑难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篇二:会计经济法实训心得

《经济法》实训总结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一周的实训时间就过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切身实践,不但使我体会到了将会计理论实际应用于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这次的实训,也让我受益良多。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经过这次自身的切身实践,我才深切地理会到了“走出课堂,投身实践”的必要性。平时,我们只能在课堂上与老师一起纸上谈兵,思维的认识基本上只是局限于课本的范围之内,这就导致我们对会计知识认识的片面性,使得我们只知所以然,而不知其之所以然!这些都是十分有害的,其极大地限制了我们会计知识水平的提高。虽然我们已经历了会计模拟的磨砺,但那毕竟只是个虚拟的业务处理程序,其与实际的业务操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这是会计模拟所替代不了的,是要我们“走出去”才能学到的。

这次实训,通过借助网络了解了不少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知识,有利于今后的创业、就业。在创业时,需要慎重选择创业模式,选择创业模式是创业者用来保障自身的创业理想和权益,是对各种创业要素的合理搭配,即创业的组织形式、创业的方式确定、创业的行业选择组成了创业模式。我们经常能够了解的创业模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代理加盟、依附合作等等。但是各种模式都有其利弊,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且设立条件及程序也较之其他形式更为简单,而劣势在于投资人的无限责任,及个人独资企业还会容易发生筹资问题。因此同学们在创业之前要认真根据自身的资金及其他条件,选择合适自己的创业模式,创业是有风险的,是有可能失败的,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不但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调整心态,更要豁达的面对失败和挫折,只要不畏艰辛、锲而不舍的沿着创业之路走下去,创业就一定能够成功。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有关单位应加强资信调查,查看有关证明文件,以免上当受骗。资信调查是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是专业机构代替客户对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的资质、实力、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供客户在选择合作伙伴、确定结算方式或处理纠纷等决策过程中参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签订合同是要注意,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1、建章立制 2、严把合同签订关 3、要强化履约意识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3、合同名称与合

同内容要一致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5、用词要严谨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是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高能够运用法律理论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案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运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即守法,还可以减少学习过程中的枯燥,提高学习兴趣。不得不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所以希望可以开展这类的实训。学生和老师可以增加交流,老师可以准备探讨的题目,让学生分组来讨论、发言,老师就发言进行点评,纠错,解答疑难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经过这一周的实训让我掌握了一些表格的填制,同时也让我锻炼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使我更深一步了解到里面的乐趣,让我对它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也让我学了很多,更重要的是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它使我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操作一个完整的业务循环,从而对企业的一些表格填制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也让我了解到这一年来到底要学些什么,使更加我爱好这个专业 。

篇三:经济法实训小结--吕才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实训,我们的“经济法基础实训”课程已接近尾声。先前

对经济法基础的不了解,经过这几周的努力,渐渐的从不知到知之,再从知之

到甚之。我很感谢老师们这样的安排,它使我更加深刻地了解我们所学专业的

知识。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有付出就有收获。的确如此,同学们一起

探讨实训内容以及不同模块的实训,最后作总结报告。在实训当中,慢慢了解

了自己不懂的那一部分,为大学的学习计划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习内容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

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

的本质。2.法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

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

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

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

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2.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

法律关系; 3.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

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

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

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

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2.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

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

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二)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是指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

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其对应的是“非法律行为”,即不受法律调整、不发生

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简言之,即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又称

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

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如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

相对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行政法部门。其次是法律调整的

方法。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宪

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

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1.民商法:是规范民事、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调整的是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平等地位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称为横向关系)。(与其他

相比,强调“平等”地位) (1)民法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

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2)商法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

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

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例如,外汇、工业产权、

竞争法)(人身关系、行政关系等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六、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与经济法的概念相联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社

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也称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计划调控关

系、财政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等。 2.市场规制关系。市场

规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同时

规范、约束政府监管机关的市场监管行为,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保障市场秩

序。具体表现为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

权益。

第 二 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4.协商一致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5.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1)义务: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生效: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除

非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有特殊约定,如约定须经公证或鉴证方可生效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开始于鉴证、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三)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通过这一周的实训和学习,我更深的了解了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内容。虽不能彻底的掌握,但通过老师的细心讲解和介绍、实际操作以及同学互相学习交流,已经能够掌握和运用大部分知识。

常言到:“老师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确,有了老师的指引常常能事半功倍。我参加实训的授课老师各有特色,都是尽心尽责的好老师。在课堂上,他们循循善诱,耐心教导,生动举例;在授课方式上,他们采取“复习上堂课→讲授新课→本堂小结”的程序进行,让我能反复熟悉掌握,环环相扣。

通过这次实训我还总结出一些学习方法,首先,学习任何东西都要建立一种强有力的自信心。其次,学习的功夫要在平时,这样掌握的知识很牢固又不太容易忘记。最后,学习态度很重要,态度正确自然事半功倍,世上就怕“认真”二字。

非常感谢应用技术学院给我们提供这么好的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使我们有机会聆听老师的讲课。她们的讲课使枯燥无味的经济法变得生动有趣了,难懂的内容被老师举个例子或列几个分录,变得既简单又容易记了,有些至今还记忆犹新,衷心的感谢老师的辛勤付出!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51661.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代学代考网络课程远程培训

QQ|手机版|文浩资源 ( 湘ICP备17017632号 )文浩资源

GMT+8, 2024-12-26 23:26 , Processed in 0.29593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