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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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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2012年上半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永安社区2012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总结 2012年上半年,永安社区在东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永安平安年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12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二、规范运作,做到“四个及时”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三、强化服务,加大调解力度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我们力争做到不让矛盾激化,我们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做到如下几点:(1)、对发生纠纷的事实加以认真调查,听取周围群众的看法与意见,(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12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2年6月篇二:2012年上半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半年来,旅游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及整体联防工程纳入部门议事日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工作中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平安创建为统揽,及时排查隐患,群防群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制度

为加大维稳、综治工作及整体联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工程力度,区旅游局调整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此项工作,将2012年确定为“矛盾纠纷调处年”,制定了维稳、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四防”检查制度等,有效的预防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营造了一个和谐安定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始终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省、市、区有关综治、维稳、整体联防工程建设及平安创建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关文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觉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平安单位”、“和谐社会”创建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安全工作与综治、维稳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分别深入各旅游企业开展了法制维权周活动,活动以“和谐、

维权、发展”为主题,以“维权、反邪、平安、健康、防艾”为内容,针对群众在卫生保健、权益保护、常见病防治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利用广播、电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

三、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项目杠杆作用

认真履行“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五大职能,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办实事,求实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发挥了旅游项目杠杆作用。一是抓旅游景区项目建设。在全面完成2012年度项目工作任务。二是切实做到把安全工作与综治工作有机结合,积极配合支持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及禁毒活动。确保辖区旅游企业无安全事故发生,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经济犯罪案件。规范了政务行为,自动化办公设备,安全设施的加固一应俱全,彻底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单位人员工作、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外在形象。三是深化了安全创建活动,坚持安全工作经常讲、天天讲,节假日认真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四是及时上报信息,完善软件资料搞好总结评比,分类整理建立了综治工作专门档案。

四、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高度重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定期不定期地研究防范方法措施,制定了实施意见,做到人员、制度、责任、措施四落实,保证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继续加大维稳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与各旅游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引导舆论导向,利用宣传栏、横幅等信息渠道进行宣传,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推进全区旅游行业维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篇三:2012年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万安村2012年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12年,我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了矛盾纠纷预警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控能力

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12年,我村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村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村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来,我村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 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90%,以村为主调解成功率达到90%。 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针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项目施工等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三、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村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

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我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五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

万安村综治室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篇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计划》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无疏漏、大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研判,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处理不当转化为民事或刑事案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月,县信访局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相比分别下降**%和**%,其中:个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和**%;集体访**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和**%,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局严格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 格局,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同时,我局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乡领导坐班接访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信访局坐班,1名乡镇领导在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要求每名接访领导互换角色,设身处地的为上访者着想,带着感情、拿

出诚意去倾听、去解决、去帮助,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县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对全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深入排查,及时调解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局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上报排查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处置打下了基础,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四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二是对涉及土地承包发包纠纷、房屋拆迁安置等

“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调处,确保重大节假日与敏感时期无民间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我局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将最近三年的上访案件逐一梳理。

(五)突出重点,狠抓项目纠纷调处

对重点重大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上访苗头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对一时未能调解的纠纷,采取“搁置争议、保全证据、支持开发、利益不变”的方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权属争议,保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访惠聚”活动,全县驻村干部每月进行“大排查”活动

各乡(镇)驻村干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的机制,但离地区、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大力倡导勤奋务实,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继续执行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上报制度,发现纠纷苗头要及时疏导,使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列》规定依法有序逐级反映诉求,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篇三:全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以“迎奥运、办农运、保稳定、促和谐”为目标,以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福利待遇、教育医疗等社会热点问题为重点,集中人力精力,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针对性,全面分析我区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 随着现代化经营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土地的开发利用和重新配置,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人们的思维观念、价值取向,就业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纠纷,并呈现出以下三个明显特点:一是纠纷复杂化。以往的纠纷一般只有当方当事人,现在的纠纷涉及多方当事人,甚至涉及多个不同利益的群体,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如物流中心征地拆迁安置问题、房地产和社区居民安置地款、社区居民和房地产就企业用地增加赔偿问题等。二是主体扩大化。以往的民间纠纷一般是发生在居民之间,现在的纠纷除了居民之间,还发生在居民与干部、企业、政府及职能部门之间,如新区重点项目多,征地拆迁赔偿给社区的集体财产因社区的居务、政务不公开或公开透明度不高或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群众的不满造成少数群众同社区干部及政府的矛盾。三是种类多样化。原来的纠纷多为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民间借贷等方面,现已扩展到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方面。这些纠纷成为近年来社区民间纠

纷的重点难点。如某工厂2幢楼,共50户居民因某房地产基建噪音一事屡次引发纠纷,两会期间居民正酝酿上访,本以为只是噪音问题,通过入户调查摸底,才发现问题症结在于居民安置方案与开发商存在分岐。

二、注重创新,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创新工作机制,筑网络。一是充分发挥已有网络机制作用。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预警、排查、定期分析、调处、联调、应急处置、督导、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十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社区、小组、户五级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和完善了街道、社区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从而牢牢把握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二是积极创建新型调解组织。今年新成立了 2家企业行业调委会,企业、行业调委会的建立,调解了大量的企业、行业员工纠纷及其他纠纷。

2、推行四项联调,增合力。我们坚持“定期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层调委会坚持每半个月排查一次,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能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报告,随时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一是部门联调,解焦点。我局与区劳动保障局联合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处劳资纠纷工作机制,依托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开展劳资联合调解。例如:某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承包市区一处户外广告工程并转包林XX。林XX请的工人吴某德由于违规操作触电死亡,吴某德的父亲吴奇与泉州某广告公司策划有限公司、工程转包者林XX就死者补偿金、丧葬费及家属抚养费等费用引起纠纷,街道调委会及时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介入做疏导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某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及林XX当场支付人民币95000元给吴某奇,矛盾最终得以解决。二是警民联调,解难点。与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了“警民联调”,成立了警民联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全区各街道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分别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形成了人民调解员与人民警察合署办公,有利于双方共同捕捉纠纷信息、共同研究调解方法、共同处理紧急事件。三是信访联调,解热点。加强了与信访局的沟通联系,及时参与调处信访突出问题,建立人民调解参与调处涉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四是援助联调,帮弱势。大力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诉前调解机制,由纠纷所在地调委会积极参与申请法律援助争议的调处工作,即凡是民事类的法律援助案件,都按照“能调则调、当诉则诉、调诉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街道、社区调委会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运用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使受援人得到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3、创新方式方法,增实效。一是创新调解方式。聘请了区

法院法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员”,分别指导街道办事处的人民调解工作,制作1“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员联系卡”,下发到各个街道、社区、企业调委会,为街道、社区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并以结对子的方式加强对疑难纠纷调解的指导,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得到了衔接,提高了调解能力。二是创新调解方法。在调解纠纷时,要求各级调委组织注重“四原则”的调解方式方法,即“法理情相结合”、尊重当地风俗,勤于回访,善借“外力”,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拓展调解范围。我区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已从公民之间的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并且逐步扩大到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的调解,特别是参与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所引起的民间纠纷的调解以及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


《2017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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