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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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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妻子“查无此人” 丈夫陷“离婚难”

妻子“查无此人” 丈夫陷“离婚难”

佛山开审一起涉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

本报讯 结婚两个月,妻子就“失踪”,丈夫苦守22年结果却遭遇“离婚难”。区伯一纸诉状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当地民政部门撤销他和妻子李某的婚姻关系。5月28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1992年2月22日, 49岁的区伯在朋友的撮合下跟29岁来自广西的李某在当时的高明镇政府领取了结婚证。好景不长,结婚两个月后,妻子就向区伯表示要回老家迁户口并索要了9000元,此后一去不返。

2012年,距离结婚已经20年了,区伯动了离婚的念头。区伯先后前往民政局、政府社会工作部等要求行政解决无果,提起民事诉讼又因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了“查无此人”证明而被法院以无法确定管辖权而被劝告撤诉处理。

今年4月10日下午,高明区法院院长李少锋在一次接访中遇到了村委会代为反映的区伯的情况,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解决。4月15日下午,区伯采用由立案法官记入笔录、自己签名的方式口头起诉,确认完成了对民政部门提起行政诉讼的立案手续。

庭审中,原告区伯认为,被告当年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审核不严格,在李某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写着“年龄属实”

而不是“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结婚登记,且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也没有填写李某的身份证号码,“这表明当时李某没有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程序有严重瑕疵,理应撤销结婚登记。”

被告代理人表示,民政部门当年是严格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申请人提供的登记资料要件齐全,且有当事人亲笔签名并按上指印,确认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

不过,该代理人也表示,受制于当年落后的技术条件,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并没有要求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存档,所以在婚姻档案中找不到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这情况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认为,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受胁迫而结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该案婚姻显然不属于以上情形。此外,区伯的请求过了诉讼时效。

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林劲标 黄志庆 张文芬)

■新闻观察■

“守寡”丈夫的离婚困局

结婚不易,没想到离婚更难。

谈起区伯,村委会副主任区细雄叹息说:“他是个苦命人。9岁父亲去世,10岁生病落下残疾,至今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由于不能干重活,区伯在农村打了将近半辈子光棍。到了1992年,49岁的他才在别人撮合下跟29岁来自广西的李某在同年的2月22日前往当时的高明镇政府领取了结婚证。

好景不长,结婚两个月后,妻子就向区伯表示要回老家迁户口并索要了9000元。“我也没多想,就凑了钱给她。”沉浸在幸福当中的区伯没有一点戒心,结果妻子真的骗了钱跑了。

“她什么也没有留下,除了结婚证。”至今,区伯也不知道妻子的任何信息,连具体地址都不知道。

距离结婚已经20年了,2012年,区伯动了离婚的念头,“主要是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想找个老伴照看一下。” 然而,随后的离婚路却没有那么容易。区伯曾向法院提起过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他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但公安机关却出具了在该辖区内“查无此人”的证明,法院据此认为无法确定其对案件的管辖权,最终区伯撤诉了。后来,他又多次找到民政局、社工部,“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不管怎么说,我跟谁结的婚都不知道,二十多年来婚姻关系名存实亡,难道就要因为所谓的法律规定,而都不能撤销,这不是很荒谬吗?”区伯控诉道。

“我想早日解脱。”区伯坐在门槛上轻轻说了这么一句话。今天的庭审结束后,区伯回到家中。一个人的屋子空荡荡,墙上的挂钟早已停止了走动,就像把妻子走后的时光也凝固了一样。

一个在普通民众看似简单甚至理所当然的离婚,缘何一波三折遭遇重重困难?执法者固然有其所坚持的法律程序,然而当坚守与大部分民众期许的结果不那么符合时,执法者应当反思:将纠纷推出自家“门外”绝不会是矛盾的终结。 如何更好的理解法的精神,其实是对执法者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期待法院给出的最终判决。(转载自人民法院报)

篇二:孩子,我希望你离开这里——“小升初”亲历记

孩子,我希望你离开这里——“小升初”亲历记

所属专题:北京小升初入学途径 来源:检察官杨斌 要点:小升初经验

收藏 孩子,我希望你离开这里

——“小升初”亲历记

六岁入学,以9月1日为界,偏偏儿子是9月22日出生的,因此,他比别的同学迟了差不多整整一年才读书。老早,就有亲戚朋友劝,找关系改一下出生日期,或者找找熟人打通学校的关系,就可以及时读书了,那可是一年啊,不能耽误了孩子,一步迟步步迟?? 我说,顺其自然吧。

迄今为止,儿子只参加过二个培训班,一个是5岁的时候,看他喜欢涂鸦——这是小朋友们最普遍最广泛的爱好,于是,送他到小区里的一个“国画培训班”玩了大半年,直到培训班搬了地方,上课不再方便,才作罢。还有一个班,是儿子读小学三年级时,有一次和同事吃饭,阿姨夸他手指修长,不弹钢琴可惜了,回家后,他便提出来想学钢琴,于是又到楼下的琴行,练了差不多两年琴。期间我们只管交费,其它什么考级之类的,从来不对儿子做要求,最后连老师都说,你们这做家长的,真潇洒。

成果呢,也就是现在还保留着的几十张涂鸦之作,还有就是几本初级钢琴教材。 能够赚个好玩,开心,也就够了。

不知怎么,我总觉得,现在的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没玩过泥土,没捉过蟋蟀,没偷过黄瓜,没在小溪里滚过;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小小年纪,就那么大那么重的一个书包,每天的课程满满的,就连校讯通里每天老师布置给家长的作业,都让你看着头晕。每天下班回家,吃完饭,检查完他的作业,我也差不多要精疲力竭。那孩子呢?应付完学校的这一堆东西,我不忍心再给他任何额外的压力。

我只希望他开心。

儿子很善良,善良到我有些担心,当他有一天真正要独自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他的善良会不会成为最大的缺陷和弱点。小时候,他是小区最受欢迎的小朋友,妈妈们都放心让自己的孩子和他玩,因为他从不欺负人,还特别慷慨大方,乐于分享。每年寒暑假,家里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小客人,他们多是些苦命的孩子,来自有缺陷的家庭——不是因为贫穷,就是因为父母被告或者被害。儿子是最好客的小主人,不但和每一个孩子成为好朋友,第二年还会念念不忘:妈妈今年我要请谁谁谁过来玩??

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可惜太好动,典型的多动症,屁股在板凳上坐不了几分钟(当初我们同意他练琴,也是期望他能练一练坐功)。打小他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那些考古、科学甚至医学类的枯燥纪录片,小小年纪就看得津津有味。带他出去玩,朋友们总会惊呼他“知识渊博”,因为他总能说出那些植物、动物的名字。至于天体、宇宙的知识,专业生僻的术语,甚至枯燥的数字,需要的时候,他常常出人意料地随口而出,我们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看到的,又记住了。

可惜这么聪明,这么好记性的一个孩子,入了校门,就大倒折扣,仿佛给废掉了一大半武功:学习丢三落四,作业别字连篇,背篇文章,总要漏掉几个字??

我不知道是儿子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还是老师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

儿子学习成绩属于中等偏上。他喜欢学数学,英语也还不错,唯一差点的,就是语文。小朋友都怕写作文,这不奇怪,但奇怪的是,说他作文差吧,他写的想象类作文(比如童话、科幻故事),实在是连我都佩服,但如果你让他写类似于“我的老师”“愉快的一天”“秋游”之类的记叙文,那简直是狗屁不通不堪入目。

我小时候开窍晚,到高中时成绩才冲上去,小学的成绩,可是比儿子差远了。有时候我想,没准儿子也是开窍晚?

还是顺其自然吧。只要他开心,快乐,健康,人格健全,就好。能够过普通人、正常人的生活,就是幸福。要那么多成功干嘛?

我彻底承认自己的“顺其自然”教育法失败,或者说,在中国行不通,是在今年。

儿子今年小升初。总分300分,考了287分,平均每门功课近96分。我惊呼:“儿子,你考得太好了!比你老妈当年强多了!”,不过,强心针打过,还是得面对现实:人家第一

名是平均分99.6分!儿子没有进入一派(越秀区的小升初实行电脑派位,成绩优异的进入一派,全是好学校,其余的进入二派,学校有好有坏)。这意味着,儿子属于二派,如果运气好,可以派到育才、执信等五个重点中学,运气不好,就只能进东环、五羊这两个中学了。

我和老公说,顺其自然吧。进不了一派,咱认了,谁叫你分数不够?再说,儿子考得也不差啊,没准运气好,二派能够派到好学校呢?就是运气不好派到东环中学,也行,离家近,人家搞的小班教学,听说也不错的。只要不到五羊中学就行了。

老公说,你放心吧,肯定不会到五羊的,电脑派位的原则,是按照成绩、志愿、地段,五羊中学离我们家远,就是按地段,也不会去它那儿。

结果通知书一到,我们全傻了眼:五羊中学。

问教育系统的一位朋友,她说,你自己不搞那一套,就以为别人也不搞那一套?告诉你,电脑派位,就跟我们的人大代表一样,全是忽悠没钱没关系的小民的,猫腻多着呢。说是电脑派,背后全是人在操作,你不送礼不找门路,就等着派到最差的学校吧。

我说,擦,这么黑啊?!我还以为真的是电脑派位呢!我要去法院告教育局,要求公开电脑派位的所有程序和信息??

朋友说,没用的,除非你准备首先毁了自己的生活,再脱10层皮,最后留下心理扭曲后遗症。我劝你还是现实一点,赶紧找人吧,换个学校,还来得及。

没办法,“孩子读书的事比天大”,我这一贯不求人的人,也得硬着头皮上了:“孩子成绩也不差,按照电脑派位的原则,也该分到离家近的,我要求不高,能不能到东环啊?” 朋友骂我:人家是至少半年前就开始运作了,你这个和时代和潮流脱节的妈,现在才来,肥猪肉早就被人分完了??

一番周折之后,最后争取到的结果是:可以到东环中学,但是要交三万元的择校费。 儿子摊上我这个不识时务的妈,内疚。想了一晚上,痛定思痛,我对儿子说,儿子,咱就

到五羊中学,别人能读,我们也能读。妈妈再无能,卖房子也送你到美国去读高中,以后,我希望你离开这儿。

又和老公商量了一下,房子是买不起的了,只能换房,把自家的房子租出去,到五羊中学附近租个房子住,就别让孩子遭罪大老远跑来跑去的了。

就这样,过去的二个月,找房子,看房子,租房子,搬家,怎么也没想到,孟母三迁,我也成了那个陪读的母亲。

差点忘了一个情节:我拉着老公,跑到教育局投诉电脑派位不公,在门卫登记了半天,等来了一位毫无表情的小官,一副公事公办的腔调,收下我们的材料,要我们回去等答复。 回来的路上,老公问,你还去法院告不?

我说,不告了。

我彻底投降,因为要我如@广州区伯,如@大美女菊姐 一样,耗尽自己的时间、精力、心血,去陪一个庞大的官僚烂摊子玩,我陪不起。

它要烂就烂吧,我还得过我的生活。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惹不起总还躲得起吧?

孩子,我希望有一天你离开这里,希望你能有个正常的生活环境,希望你不要再重复我们今天的生活,和命运。

篇三:中国青年报2015年4月至6月评论

事实不清时,耐心等待是最好的姿态

曹林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4月01日02 版)

以监督公车私用知名的区伯被报道“在长沙因嫖娼被抓”。消息传出后,有人惊讶于口口声声为公益者的私德败坏,有人斩钉截铁地说肯定是一次报复是一场阴谋,有人分析“即使区伯嫖娼了也不能否定他的监督公车行为”。各种观点喋喋不休,争论声远远多于“媒体提供的事实”。嫖娼的事实并不清晰,舆论场上各种争论和判断却远远跑在事实前面。 一位网友一直在微博上问我:区伯这事儿是网络热议的焦点,作为一名时事评论员,你怎么一直没有对这件事作评论?我说,评论员并没必要对每个热点事件都凑上前去“说几句”。为了显示自己的“舆论领袖”身份,或表现自己“不缺席”,事实不清时也习惯性地“说几句”,这对公共讨论毫无贡献,反而把本就混乱的判断搅得更乱,对公共理性是一种干扰和误导。

评论员并不掌握事实,媒体在前方调查,警方还没有最终通报,区伯本人也没发声,这时评论员能说什么呢?说绝不相信区伯嫖娼了?——凭什么“不相信”呢?说这完全是一场报复和阴谋?——证据呢?说“即使区伯嫖娼了,也不能否定他的监督公车行为”——这明明就是两件事,事实上谁也否定不了监督公车的行为。如果嫖娼是真,反过来也可以说“监督公车的正义也不能遮掩嫖娼的不堪”。事实不清的情形下,玩弄庸俗的辩证法和讨论伪问题,其实毫无意义。

这几天舆论炒得沸沸扬扬的郭文贵与胡舒立之争,争来争去也是一地口水,财新方面已报警,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另一方当事人还继续通过媒体发声——事实并不清晰,这时舆论场上的观点和站队也是过剩的,如“相比之下我更相信胡舒立”、“不能任由流氓往媒体人身上泼污水”之类表态只是一种站队,对公共讨论并无实质意义。看不清楚事实时,“非得说几句”的结果就是往舆论场输送混乱和对立,使公共讨论变成两个圈子的对立。 真的没必要啥事都凑上前去说几句以寻找存在感。不懂的事,别轻易评论;不了解的事,别妄下判断,还是等了解了前因后果和相关背景后再去表达意见,别一听到“方韩之争”就立马站在某一方摇旗呐喊。事实不清时,静默地等待事实逐渐浮出水面,等事实清楚后再作判断,那才能凸显观点的价值和可贵。

热点和真相的节奏常常是不同步的,事件处于大众围观的热点高峰时,事实往往不清,但这时公众和时评家往往最兴奋,对“判断”的热情往往最高,热点的时效压力会产生一种无形的力量并“逼”着舆论领袖去表态。可事实的完全浮现往往没有这么快,待真相完整呈现时,乌合之众可能早已转移去消费新的热点了。公众很多时候感兴趣的可能不是真相,而只是围观热点、猜测真相、想像阴谋、消费情绪、享受吐槽的快感。

很多事情,本来并不混乱,但评论多了,公众反而更混乱了。另外,看不清事实时就站队表态,也会让讨论变成一场敌友划分,网络在很多问题上变得越来越对立化、尖锐化和极端化,与这种习惯有很大关系。

舆论场的一大浮躁表现是,人们轻易就把某种本能的怀疑抛出来,而根本没有做好提供证据和论证这种怀疑的准备——只是任性地说“我就怀疑就怀疑”、“我就是更相信谁”。评说一件事,需要自己先想清楚怎么论证,不能自己还没想清楚就“急于说几句”,结果只会是把自己的“不清楚”传递给大众,带来了更大的混乱。没人强迫你非得说几句,有时候,静默等待比夸夸其谈可贵得多。

从审美到歧视只是一步之遥

王钟的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4月02日02 版)

这些天,网络上有一个热词经常被年轻网友引述,它就是“颜值”,意为容貌英俊或靓丽的数值。当然,并没有一个真实客观的数字来衡量容貌。“颜值”不过是形容人外貌的抽象概念,形容某人极其美丽就是“颜值爆表”。与此对应的是,许多人感慨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一些人自愿加入“外貌协会”,意思是评价一个人、一件事物,喜欢把外表长得怎样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评价标准。

在网上开玩笑比“颜值”,固然无伤大雅。一些校花排行榜的出现,甚至可以帮助活跃校园气氛。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把“颜值”从虚拟世界引向了现实生活,不仅自己重视外貌,而且待人接物也讲究外貌,恨不得自己和身边的人都长一副明星脸。为了弥补先天“颜值”缺陷,有的人频繁整容也不是稀罕事,甚至有人到国外整容,因手术失败引发了跨国医疗纠纷。一些单位在自我宣传时,也常让“颜值”高的员工露面,类似最美女警和最帅男警的照片常常格外夺人眼球。

“颜值”尽管是新兴概念,所表达的意思却是老生常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惜容貌古而有之。到了网络时代,“视觉经济”占了主导,“颜值”自然大行其道,以至于产生了“看脸的社会”这样的说法。其实很多人在谈论“颜值”时,也透露出一种无奈的情绪。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天生丽质并非自己能够决定,被“颜值”这种价值取向牵着走才是人们的处境。

外貌歧视是客观存在的。有德国学者研究得出结论:工资、晋升和津贴都和一个人的外貌吸引力有关。如果这还算不上歧视,那么东莞一商场的例子说得更清楚:该商场清洁工工资标准与“颜值”直接挂钩,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更多的歧视藏在你“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地带:求职应聘时因为证件照太草率而被刷掉;面试后被淘汰的真正原因竟然是“辨识度不怎么高”。

把一件与外貌毫无关系的事情,以外貌为标准来衡量,就可能落入歧视的陷阱。网上流传模特学校招生测试形体,没有人说这是歧视,因为形体本是对模特的一种公认的职业要求;有人对婚恋对象有一些容貌的要求,也谈不上歧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私生活的取向他人不能干涉。但是,凭常识就可以得出结论:清洁工扫地是否能干与外貌无关,警察破案是否让人民满意也不是靠“颜值”。

不可否认,善于经营个人形象,也是一个人能力素质的体现。在有经济条件的前提下,注意自己的穿着搭配,为了体型苗条减减肥,既锻炼身体又美化外表,大概没有人会提出什么异议。但是,“颜值”高不高,光靠后天努力并不够,必须承认是否天生丽质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一个人懂得怎么穿着打扮,那叫做审美;一个人动辄以貌取人,嘲笑他人无法改变的容貌,那就是歧视了。

承认人与人之间有“颜值”的差距,这早就不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了。这并不是我们认可“看脸的社会”的理由。过于崇尚“颜值”,倒可能反而被“颜值”所约束,天天心里给别人的“颜值”打分,难保哪一天自己因“颜值”不高被吃闭门羹。生下来就有美好的外貌,那是一个人的幸运。不过即使“辨识度”不高,也完全不用气馁。更重要的是,如果你认可因“颜值”而产生的歧视,你也未必能摆脱被歧视的命运。

预期月薪超8000元不应被嘲笑

毛建国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4月02日02 版)

眼下离今年大学生毕业还有不到100天,找工作成为多数毕业生的头等大事。某网站近日公布的就业调查统计显示,截至目前,仍有50.9%的大学生未收到用人单位的就业通知。就业压力不小,大学生们对待遇的期望却不低,超过四成的被调查者对月薪的期望是8000元~10000元。(《重庆晚报》4月1日)

对此调查,有人表示,现在年轻人的心气怎么都这么高,想问题怎么这么不切实际。根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公布的数据,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再对比一下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一些大学生拿着微薄薪水的现实,这个月薪超8000元的期望,不是不接地气而是简直找不到地。

其实,前引调查未必有多少公信力。据2010年5月24日的《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团市委、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布的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在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人群中,接受零月薪的人数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8.5%和20%。有这个数据在,恐怕很多人对前面的调查生出不少怀疑;即便上述调查是真实的,难道就应该转而指责大学生吗?

芸芸众生,有几人没做过关于高月薪的梦?不怕大家笑话,我也曾做过不少次关于月薪的梦,而且这个梦就正常情况分析,如无奇迹发生,几无实现可能。比如,我就曾做过月薪3万元的梦,别人可能觉得好笑,我却不这样觉得。目前,在许多城市买套房再装修下,可能200万元就很快没有了;再想住别墅开豪车,600万元都打不住。如果没有原始积累,家庭成员收入有限,参照当前物价,考虑未来风险,确保生活质量,一年怎么也得备个几十万元。如此一算,月薪3万元还真不为多。

大学生也是这样,谁没有对未来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何尝不是个人前进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一些大学生之所以有月薪超8000元的期望,其实也是基于社会现实的。在他们看来,在生活成本不断上涨大城市,月薪8000元才能过上相对体面的生活。

而且,成为一个大学生,也是需要成本的。网上曾流行过一个“生育成本排行榜”,少则百十万元多则二三百万元,这或许有夸张的成分,但把一个孩子抚养成人,供他们读书成才,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大学生希望多拿一点薪水,适当收回“教育投资”,这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何况,也没有多少大学生完全以期望代替现实。即便想拿8000元以上的月薪,也并不是非8000元不就业。事实也正是如此,虽然很多大学生期望拿到高薪,但他们还是工作在低薪的岗位上。预期月薪8000元不应被嘲笑,如同你我,谁没有做过关于月薪的梦?

租人上课”的真实逻辑是啥

邓海建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4月02日02 版)

替应到、替上课、替做笔记、替写作业,记者日前走访发现,多所大学校园内出现包含一条龙服务的“租人上课”服务。打开国内多所大学百度贴吧,只需站内搜索“替课”二字,关于寻人替课和代人上课的帖子就源源不断地涌现。有明码标价的,也有讨价还价的;有公平竞争的,也有恶意抢生意的??“租人上课”乱象引人担忧。(新华网4月1日) 收人钱财,替人上课——真是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交易。这种现象被披露后,挨骂的是贴吧和同学:比如指责贴吧为这种灰色交易提供了平台;比如指责当事学生不自知自爱,靠小聪明来敷衍学业??这些说法,不是没有道理。但混淆了一个逻辑:“租人上课”之所以形成一种产业,不在于投机的心、而在于高校管理的混乱。如果课任教师认识本班学生,陌生人代替上课,如何能玩得转呢?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陌生化,在一些高校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去年年底,重庆某高校保卫处贴出一则提示,提醒在校学生防范一种新型骗局:有人冒充老师或校领导,在上课时突然走进教室,将上课玩手机同学的手机没收,说声“下课到我办公室来拿!”就

走。老师不认识学生,讲课自说自话,代替上课自然就难以察觉;学生无法熟悉领导或老师,被蒙骗吓唬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近年来,师生关系呈现两个极端:一是师生之间频频产生不正当关系,以至于教育部要专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祭出“红七条”来矫正师生关系。 二是“大学老师基本上是上完课就走人”、“毕业了,专业老师都不认识我”??师生关系渐行渐远,这是大学生对教师的常态印象。不久前,南开大学法学院期末考试甚至出现过“神考题”,试题给出了4张照片,要求学生选出为大家讲授了整整一个学期的民事诉讼法老师。考题合适与否,见仁见智,但正如网友所问:一个学生不认识教了你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的老师,那他(她)还认识书本上死板的知识点吗?

高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空间距离越来越远,归属感与价值认同也日渐稀薄。如果教师与学生可以疏离到互不相识的地步,远程虚拟教学岂非最方便快捷?不得不提的是,十几年的“大学城热”,催生了一大批的“远郊大学”,如果高校教师与教育不能正视学生情感与心理需求,师生关系疏离后产生的“孤岛效应”,迟早会让本就稀薄的大学文化荡然无存。 “租人上课”的背后,还是高校教学秩序的失范。由廉思研究团队组织的调查显示:对全国5138名高校青年教师提问,超过60%会选择把心思花在科研上,67.8%的受访者坦言“教学质量不会影响晋升”。调查还显示,32.5%的高校青年教师直言,教学压力主要来自“学校的考核”,而把学生的认可度当作压力源的,不足两成(19.7%)。生存压力使然、考核机制使然,谁还关心一年到头认识几个学生呢?既然不认识学生,心不在教学上,来上课的是真身还是假体,又有什么要紧呢?

“租人上课”是果,错乱的高校师生关系是因。逆转高校教育管理体制,改变高校政绩考评标准,是绕不开的当务之急。

杜绝领导干预司法需构建良好司法政治生态

朱恒顺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4月03日01 版)

日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意在通过切实有力的制度性约束,解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屡禁不止这一顽疾,努力推进司法公正。


《区伯是谁?》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01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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