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浩资源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2|回复: 0

2022年湖南省交通运输普法读本---第四章 法律责任

[复制链接]

0

主题

10

帖子

120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0
发表于 2022-7-24 00: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lign=left]第四章 法律责任[/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负有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职责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align][align=left](一)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予以注册登记、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的;[/align][align=left](二)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货运车辆核发车辆营运证的;[/align][align=left](三)违反规定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或者不责令货物承运人消除违法状态的;[/align][align=left](四)接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举报,未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的;[/align][align=left](五)对有关部门抄告的信息不及时依法查处的;[/align][align=left](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利益的;[/align][align=left](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align][align=left]第二十九条 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违反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align][align=left]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align][align=left]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align][align=left](一)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给予罚款;[/align][align=left](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三百元罚款;[/align][align=left](三)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align][align=left]第三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检测监控设备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align][align=left]第三十三条 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align][align=left]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内禁止申领相关证件。[/align][align=left]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超限运输,是指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超限运输行为。[/alig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代学代考网络课程远程培训

QQ|手机版|文浩资源 ( 湘ICP备17017632号 )文浩资源

GMT+8, 2025-4-19 07:10 , Processed in 1.43333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