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浩资源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7|回复: 0

危险品鉴定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2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126
发表于 2019-9-13 23: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篇一:货物危险品鉴定书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送检须知

各送检单位:

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送样及注意事项

1、送检样品数量:一般要求固体30~50克;液体:50~70毫升。对于个别需要追加试验的情况会另行通知送样(如自燃试验约1kg,固体氧化剂试验约200g,液体金属腐蚀试验约3.5L等),样品包装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确需退还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2、送检单位须保证所送样品与真实的出运货物相一致,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检验,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检测费用、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表格填写及注意事项

1、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不可仅填写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2、电池类的产品(或产品内含电池)在“货物名称”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如:锌锰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电池、锂电池等)及电池的型号。

3、有机颜料(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有机染料需写明染料的商品名称及染料的强度。

4、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鉴定单位,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5、送检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简称“MSDS”)。

6、如果因送检单位未填写或错填我中心申请表中的必填项,所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报告错误、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客户方承担。

7、中心将一律默认为空运,不予更改,由此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报告错误等均由客户方承担。

三、《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收费及完成时间

1、常规状态下

填写表格



付费 元

准备样品 元 ~24小时内 (如该样品初期判定需做附加检测方可完成报告的,取件时间另行通知)。

电池(或电池及产品)委托本中心拍摄图片、处理图片需另付100元费用。

2、为强化有关项目技术数据的鉴定,对于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数据(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数据LD50、自发热物质等),本中心有权要求另行检测(即附加试验),所涉及的费用由送检方承担。详见中心公告收费标准。

3式判定结果,如需针对同一样品,同时出具多种运输方式的报告,则收费为:两种运输方式800元(加急费用另外收取),三种运输方式1000元(加急费用另外收取),四种运输方式1200元(加急费用另外收取)。24小时后取件:加收100元加急费用,6~24小时取件:加收200元加急费用。

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的有效期及报告的重出

1、明报告编号、取件人并加盖申请鉴定单位公章),可重新出具原鉴定日期的正本鉴定书,每份100元。凡重新出具正本报告,须保证所运货物必须与初次检测样品一致。

2.邮寄报告:如果不方便亲自或委托他人到中心取件,可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候,在委托说明一栏备注“报告需邮寄”(重新出具的报告暂无邮寄业务)。付款时加付人民币20元钱(港澳台地区和国际快件价格需另寻)即可。因需要邮寄的报告数量较多,所以需邮寄的报告,我方一般在客户成功委托后的3个工作日后寄出。由于中心向快递公司投递邮件之后,投递时间和快件已不被本中心控制,因此可能造成延时、报告缺失,所造成的损失我方无法承担。建议急需报告客户亲自或者委托快递公司到中心一对一取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2、可能不同。

3、为防止报告错发、漏发,取件人应出示我中心的取件凭证或申请鉴定单位的委托书(写明报告编号或品名、取件人等必要信息并加盖申请鉴定单位公章)方可取报告(委托书具体格式请浏览中心网站)。

4、如申请锂电池或含锂电池产品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除注意以上条款外,另请注意我中心网站关于锂电池送检费用、检测时间和方法的补充说明。

5、如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磁性检测报告,请仔细阅读磁性物质申请鉴定的相关注意事项及收费。

6

7

8、对于电池类产品(或产品含电池的产品),要求提供样品电子档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A.尺寸要求比例(宽高比)为 4比3 or 3比4 清晰可见的JPG文件(数量不超过8张)

B.针对电池需要提供电池的正反面图片,如若电池的正反面中有型号那面不可看清,则需提供一张型号特写面的照片。如果客户需要加设备运输则需要提供设备的正反面照片。

(特殊的情况①客户设备内包含两种电池则需要两种电池的正反面照片②客户需要在报告的图片上出现文字或者logo,则客户需要提供的图片上加入所需求的文字内容或logo。)

建议将上述图片合并成一张比例(宽高比)为 4比3 or 3比4的JPG文件

如果提供的照片不清楚,则委托不能受理。

欢迎使用网上提交委托(相关的电子档图片可作为网上委托的附件上传),具体操作可参见我中心网站。

六、工作时间、联系方式、地址及银行帐号

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2、 联系人:孙丹、赵健小姐

接待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大门西侧(近长风公园4号门、中江路) 邮编:200062

[公交路线: 551(云岭东路泸定路站下)]

咨询电话:021-5256 9800转人工服务

传真:021-5256 9800转0716(接样)/0745(取件)

本中心网址:

3、银行汇款账号:上海天科化工检测有限公司

31001547840050002326

建行上海怒江路支行

申请鉴定表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

*为必填项目,对于电子产品分子式及结构式、货物主要成分、次要成分无需填写。 ? 一种运输方式¥500,两种运输方式¥800,三种运输方式¥1000,四种运输方式¥1200(均不含加急费用)

篇二:鉴定书(危险品)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危险品)

Certification for Safe Transport of Goods (Drangerous Goods)

篇三:化学危险品鉴定与分类检测中心

化学危险品鉴定与分类检测中心

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广东省加大了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的监管力度。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化学鉴定与分类检测中心作为华南地区化学品危险性鉴定检测手段最齐全的检测机构。受广东省东莞市安监局委托对东莞相关物流仓库内储存量2700吨涉及危险化学品24种样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法律证据。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成立的化学鉴定与分类检测中心是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的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是专门从事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鉴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面积3000多平方米,具备60个检测项目,可满足危险化学品9类分类检测和鉴定要求。实验室本着为政府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持,服务社会企业的理念,开展业务工作和服务主要有5个方面:

1. 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国际名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DAO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中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与安全管理》等规则,实验室可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2.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分类服务

依据相应的分类鉴定程序,实验室可出具适合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中英文对照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定报告》,为安监局,质监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权威的技术支持。

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服务

依据ISO 11014、GB 16483、GB17519等相关标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如实编制各类化工产品的中英文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4. 锂电池检测

依据UN38.3节的规定,成品锂电池或含锂电池的设备都必须先完成各项测试方可运输。检测实验室依据相关标准开展锂电池检测、锂电池的运输条件鉴定及锂电池的MSDS制作等业务。

5. 感染性物质包装检测

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实验室开展对感染性物质包装的跌落、穿孔、堆码、喷水、低温状态、附加跌落及液压试验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180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应性等。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六)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送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西路396号技术中心二楼201室

联系人、电话:张先生 020-82579232


《危险品鉴定》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5597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代学代考网络课程远程培训

QQ|手机版|文浩资源 ( 湘ICP备17017632号 )文浩资源

GMT+8, 2024-12-22 16:51 , Processed in 0.29550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